“无理取闹?”四川成都,73岁老人和骑友团4人赏完桃花返回时眼看要下雨,大家决定抄近路,不料,老人骑车在陡坡不慎摔倒身亡,还撞伤一村民,事后,老人家属认为事发路段没设安全警示标识,旅游开发村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对方表示:该路段不是旅游路线,是村民凑钱修的路,平时用来运化肥、拉桃子的,而且已经设立“注意安全”的牌子了,尽到提醒义务了。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事情就发生在2026年3月12日,老人邓大爷退休后就爱骑行,这天约了4个老伙计去龙泉山看桃花,开开心心出门,谁料竟是最后一面!😭
返程时突然变天,眼看大雨要浇下来,几个人没带雨具,急着赶路就听了导航说“抄近路近3公里”,直接选了花果村31号路。
谁知道这哪是近路?分明是夺命路!
这条路是2011年村里种桃户凑钱修的生产路,就2米宽,平时只用来运化肥、拉桃子,连正规公路都算不上!全程坡陡弯急,60多米的路落差就有10多米,还有个快90度的急弯,路面全是裂缝坑洼,比羊肠小道还难走!
骑到急弯处,迎面走来4个村民,邓大爷慌慌张张避让,直接撞人冲进桃园,当场就没了气息!被撞的村民住了3天院就好了,可邓大爷再也醒不过来了...
老人走后,女儿邓女士越想越气,直接把村集体和镇政府告了,要求赔偿!
她的理由特别硬:花果村是省级旅游村,每年一堆游客来,这条路又破又险,连个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都没有,村镇不管不顾,必须担责!
可村集体直接喊冤:
❌ 这路根本不是旅游路线,是我们村民自己掏钱修的生产路,不是景区规划的!
❌ 我们早就立了“注意安全”的牌子,尽到提醒义务了!
❌ 这两年是有人把路发到网上当攻略,游客自己闯进来的,跟我们没关系!
邓女士还不服,去现场看了才发现,所谓的警示牌又小又破,根本看不清,也没写“陡坡”“急弯”,这叫提醒?
这事一曝光,全网直接炸锅,网友吵得比锅还沸!👇
🔥 支持村集体的:
“73岁的人了,不是3岁小孩!路陡不陡自己眼睛看不到?成年人要自己担风险,这就是无理取闹!”
“生产路而已,又不是景区公路,村民凑钱修的,没义务搞专业警示牌!游客自己闯进去,死了怪别人?”
“导航只说有路,没说路烂啊!怪导航还是怪村集体?自己贪近路,出了事找垫背的?”
🔥 同情家属的:
“就算是生产路,现在变成网红路了,村集体不该管管吗?警示牌那么小,谁能看到?”
“老人年纪大了,反应慢,村集体明知路险,不弄大警示牌,是不是太敷衍了?”
“旅游村就该规范安全,游客来了出了事,能一点责任没有?”
🔥 中立理性的:
“这事核心看法律!《民法典》1198条说,安全保障义务是合理限度内的,村集体没法定责任弄专业警示牌,已经立了提醒牌,大概率没责?”
“老人自己抄近路、避让不当,才是主要原因!73岁骑这种险路,本身就该多注意啊!”
我也说说自己的看法:
说实话,这场悲剧太让人痛心了!但说到底,还是“贪近路”酿的祸。
村集体这边,虽然路是生产路,但作为旅游村,既然游客频繁通行,是不是该把警示牌弄大一点、醒目一点?至少尽到更全面的提醒义务?
但家属也得理解,这路不是景区公路,是村民自费修的,没能力弄专业交通标志,总不能逼人家把路封了吧?
老人73岁了,骑行经验肯定足,明知路陡还抄近路,避让时又失误,自身确实有重大过错。
目前交警的事故认定书还没出,最终责任怎么定还不好说,但从法律逻辑来看,村集体大概率不用担责,家属的索赔大概率难落地。
最后提醒所有爱户外骑行、徒步的朋友:
出门一定要选安全路线!别贪近路、别忽视路况!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别让悲剧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