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想感受下加速,哪知道能翻车。”吴先生说这话时,右手的伤还没好利索。
3月26号,成都天府和悦广场。他坐副驾试乘特斯拉,女销售一脚油门猛打方向,车直接撞上隔离墙,翻了,底朝天。
四人都挂了彩,吴先生眼镜碎了,眼睛进玻璃碴,耳鸣好几天。最要命的是心理阴影——现在一坐车,碰到转弯或加速,手就冒冷汗。
交警认定书写得很清楚:女销售操作不当,全责。
吴先生去找特斯拉要赔偿:医药费2667,误工费800,物损488,再加8000精神损失费。前三项门店说行,走流程。但精神损失费不给,理由是“没有法律依据,没法申请”。
类似的事儿去年宁波也有。试驾展示加速,撞桥墩,车上四个人全受伤。律师杜伟说得明白:销售是职务行为,出事了门店依法全责。民法典1183条也写了,人身权益受严重侵害,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什么叫严重?车都翻成底朝天了,人被倒挂着逃出来怕自燃,这还不够严重?
但现实很残酷。骨折能拍片,心理创伤拍不出来。吴先生自己都说:“我确实没法证明。”就这一句话,把他卡死了。不是他不想证明,是这套赔偿逻辑只看“看得见的伤”。
说白了,特斯拉拒赔这8000块,不是钱的事。是态度。你一个女销售,在路口右转还猛踩油门,把顾客当什么了?试驾不是过山车,安全不是嘴上说说。
吴先生家里就他一个人挣钱,现在养伤上不了班,坐车都有阴影了。他要这8000块,真不多。就是想要个说法:你们到底把顾客当不当人看?
特斯拉嘴上说“安全第一”,但连这点精神赔偿都不肯痛快给。话再好听,不如痛快点把钱掏了。
换作是你,坐车翻了个底朝天,你会不会要这8000块精神损失费?
特斯拉试驾翻车 精神损失费该不该赔 试乘事故 消费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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