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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一顶层住户,把楼顶又修建了两套房来出租,卫生间的排气管道全部给堵了,天然

驻马店,一顶层住户,把楼顶又修建了两套房来出租,卫生间的排气管道全部给堵了,天然气的排气管道没堵,但是通气效果不好了,惹得楼下邻居非常不满,不过,联系这位顶层住户郭女士,对方很诧异,事情不是解决了吗?都是通过县里解决的,怎么还来打扰他们?并且还说几十家人加盖,为啥偏偏扭住她不放?

据悉,邓女士住在楼下,想要晒晒被子,却没有办法上到楼顶,那里早已变成两家租户的住处了

对于这个事情,她表示了自己的不满,这个楼顶应该是整栋楼的住户共同拥有,现在偏偏被顶层的住户给强占了,在上面加盖了两套房

邓女士先后多部门反映了情况,可是情况不容乐观,房子依然健在,还是十几年前就建好了

这些年,她一直反映,一直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租户依然在楼顶居住,出租人也依然收取租金

后来调解员来了,直接问物业负责人,这种属不属于违建?你们为什么没阻止?

郝先生表示,这是遗留问题,他们来之前就已经建好了,都已经成为事实,他们也没有办法插手管这事

但是对于邻里闹矛盾的情况,他们也愿意在中间调和

最后又联系到了顶楼的郭女士,对方很诧异,怎么又有人来说这个事情?她脱口而出问道,这件事不是处理好了吗?

调解员很震惊,处理好了,怎么8楼变成9楼没拆除?

顶楼郭女士这才知道对方的身份,说你不了解我们那里的情况,在十几年前,大家的房顶漏水,找开发商不解决,默许我们在上面加盖的

所以顶层郭女士加盖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也不是想霸占楼顶,因为他们不维修,只有我们自己来

并且还说这件事县里也来处理了,也默认了现在的情况,要是拆掉再次漏水,那我们找谁?

但是调解员发现,楼顶建了两套房子就完全没有消防通道,这是不合规的

郭女士也理直气壮的表示,这个事情你不要找我说,那几十家人都加盖了,你们为什么偏偏找我麻烦?

还说你不知道我们那栋楼的邓女士特别麻烦

说邓女士一天到晚都会在单元门口骂上两个小时,说人家这家的孩子吵到了人,那家的走路声,又影响到睡眠了,这个人就是有毛病

邓女士就在旁边,听到后直接隔空就骂了起来,最后被调解员隔开

邓女士也说出了自己的苦衷,我这个年纪就想安安稳稳睡个觉,但自己也不是不讲道理,别人即使下班晚了,要上个厕所,刷个牙那很正常,这些动静我都能忍,但是大晚上的咣当一声吱呀一声,为什么偏偏要推东西掉东西呀?

结果顶楼郭女士却反驳,你可不要随便冤枉人,我的桌子下面都是有防撞的,根本就发不出声音,你不要什么事情都诬赖我

最后,物业也表示,她们两个一碰到就会针尖对麦芒,他们会分开来协调这个事情,也查找这个声音到底出自何处,把源头解决

而对于违建的事情,他们没办法,只能让调解员去找相关部门

后来,自然资源局也回复了,说会再次来核实,如果有违规建筑的情况,肯定会责令整改

事情暂时没有得到解决,不过大家也看出了问题所在,别的情况不说,至少这安全通道没有了,那可不是小事情。

回顾一下这件事,我们来看看从法律角度怎么看?

这一楼顶加盖行为,无论是否有早年口头默许、是否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从法律层面来讲,都属于违规违建,不能免除相关责任。

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房屋建设必须办理正规规划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私自搭建的建筑均不合法。

同时《民法典》明确规定,小区楼顶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公共区域,任何住户无权私自占用、改造、建房出租。

因此楼顶加盖房屋属于合规违建,侵占了全体业主的公共权益,还遮挡消防通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理应被相关部门依法核查整改、依规处理。

住户夜间频繁制造异响,影响楼下邻居正常休息,严重破坏邻里和睦氛围,属于不当居住行为。

根据《民法典》相邻关系相关法律规定,邻里之间应当团结互助、彼此包容,不得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与休息。

邻里相邻权受法律保护,夜间扰民行为不符合居住规范和法律要求。

涉事住户应当自觉约束自身行为,减少夜间不必要响动,尊重他人合法居住权益,积极化解邻里矛盾,营造和谐的居住环境。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都市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