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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美国以涉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将五家中国企业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SDN

针对近期美国以涉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将五家中国企业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SDN清单),实施资产冻结等制裁,2026年5月2日,中国商务部发布2026年第21号公告(即阻断禁令),依法阻断美国对五家中国石化企业的不当制裁。其核心要求是对美国制裁措施的态度“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

美国的制裁之所以威力巨大,关键在于其“次级制裁”(Secondary Sanctions)的威慑力。它不仅禁止美国实体与目标企业交易,还威胁要惩罚任何与目标企业进行交易的第三国企业(如银行、供应商、客户等),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孤立目标。

中国的“三不”禁令,正是为了精准切断这种“次级制裁”的传导链条,将美国的“法律长臂”在中国境内斩断。

禁令的具体要求包括:
对中国境内主体:任何个人和实体都不得协助执行美国的制裁,例如拒绝交易或冻结资产。若违抗禁令,可能在中国境内面临法律追责。
对受制裁企业:它们在中国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对境外实体:若其行为损害了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可能面临中国的法律追责和反制裁。

此次禁令是中国首次公开、正式启用《阻断办法》,标志着这项反制工具进入了实际应用阶段。

禁令的法律依据是早已出台的《阻断办法》。
公告明确指出,美国依据国内法制裁他国企业的行为,属于“不当域外适用”,违反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这套组合拳从法律层面瓦解了美国制裁的效力,保护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此次禁令展现了中方运用法律手段反制“长臂管辖”的决心,它不仅保护了特定企业,更向国际社会展示了维护多边贸易体系的立场。
其标志性意义在于——

提供“法律护身符”: 为被制裁的中国企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稳定了它们的经营预期,保障了供应链和产业链的稳定。

稳定市场预期: 向所有市场主体(包括跨国公司)传递了清晰信号: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不能因惧怕美国制裁而对中国企业进行“过度合规”式的切割,这有助于维护公平、稳定的营商环境。

展现法治反制决心: 表明中国正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理有据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以及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是反对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