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了一个hr专员,整体表现还是不错的。唯一让人觉得有点存疑的,就是候选人在填写应聘登记表的时候,上家公司证明人/职务一栏,写的是“同事xxx”...
hr总监问候选人,能不能提供+1级或者+2级领导的联系方式?候选人的回答是自己已经离职有一段时间了,他们的电话自己没存...
hr总监当时没说什么,等送走候选人,总监问我怎么看这事?我说这个挺正常的吧,现在年轻人都特别通透,从一家公司离职后转头就删同事的操作太正常了...
总监则说恐怕没你说的这么简单,如果在上家公司混得好,怎么可能直属上级的电话都不留?更何况她还是做hr的,背调一般需要上级领导电话她能不懂?
对于总监的这套说辞,我只能说“你是领导,你说的都对”;但是谁规定的我就得留着领导的电话以备背调呢[捂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