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家游泳健身中心里,女子花了大价钱给 5 岁的小孩子报了私教课,谁料带着家人去游泳时,孩子不过是动作稍微大了一点,竟然当场被工作人员指着大声喝斥:"再这样游就别在这里游了!" 女子当即提出要把未上的课程退费。可谁能想到,商家接下来的态度和这一套应对逻辑,着实让人大跌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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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妈妈提出退掉剩下的十五节课,前台却搬出一堆说法。特惠套餐一经开卡不退,已上的五节按门店原价三百八一节扣除,还要收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再加建档费、服务费。
三千多块钱最后能拿回的就剩几百。想找店长协商,店长休假,经理出差,前台只负责传话。明明是员工先出言不逊,凭什么消费者来担这个违约金?
其实这类预付卡纠纷早不是新鲜事,多年前就被市场监管、人大立法部门重点关注。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这部地方性法规在 2022 年 5 月 1 日正式落地,率先搭建预付卡监管框架。
法规明确要求经营者开展预付卡业务前,必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业务信息;预收资金达到规定规模,要存入商业银行专用存款账户,防范商家卷款跑路风险。
该法规还确立了购卡七日冷静期制度框架,后续配套实施细则细化规则:消费者购卡七天内未使用服务的,可要求经营者一次性全额退还余额。这部地方立法出台的核心背景,就是上海市消保委连续多年收到海量健身房、培训机构预付卡投诉。
再往前追溯,消费者维权最核心的基础法律,是 2013 年 10 月 2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法于 2014 年 3 月 15 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正式施行,这也是该法 1993 年颁布后的首次全面修订,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牵头、历经多年调研完善。
新法第二十五条增设网络购物 "七日无理由退货" 制度;同时将消费欺诈赔偿标准从 "退一赔一" 提升至 "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赔付;新增个人信息保护、消费公益诉讼等重要内容。
到了 2023 年 1 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当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 "提振消费信心"。同年 3 月,中消协发布《2022 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显示全年受理消费投诉总量超一百一十五万件,教育培训、健身服务领域预付式消费投诉长期位居投诉前列。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中消协联合各地消协组织开展系列普法宣传,专门点名 "办卡容易退款难"、格式合同暗藏霸王条款等行业顽疾。
同年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部署预付式消费专项治理行动,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一批以 "特价开卡不予退款" 为由拒绝退费的商家,责令商家整改并退还消费者款项;中消协官方投诉平台也在当年完成升级,消费者可通过 APP、小程序线上提交投诉维权。
杭州这位妈妈遇到的糟心事,并不是个例。有完善法律与监管政策作为维权支撑,遭遇商家设置霸王条款时,消费者可以正常投诉、依法维权,消费资金来之不易,没必要自行承担不合理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