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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活久见!上海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大爷,坐公交车时闭着眼睛,售票员以为他在休息,结

真是活久见!上海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大爷,坐公交车时闭着眼睛,售票员以为他在休息,结果发现人已经没了呼吸。司机和售票员赶紧行动起来,改道直奔救护车接应点,乘客帮忙打120,整个过程只用了八分钟,可老人还是没救回来,医生说是心源性猝死,太快了。

家属后来把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十一万五千块钱,他们的理由是,公交车上连个急救药箱都没有,工作人员也不会专业急救,这不是耽误了抢救的黄金时间吗?

但法院最后驳回了全部索赔,认为老人去世主要是因为自身疾病,和公交公司的运营没有直接关系,司乘人员已经尽了该尽的职责。

这件事听起来让人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一边是失去亲人的悲痛,一边是基层服务人员的无奈,公交司机和售票员,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开车和维护秩序,不是医生护士。

发现老人不对劲以后,他们立刻采取了措施:解开衣领保持呼吸通畅,尝试基础按压,打电话叫救护车,改道去接应点,能做的都做了。

可心源性猝死这种病,发作起来非常急,抢救的窗口期就那么短短几分钟,就算有专业设备在场,也不一定能救回来。

公交公司也有自己的难处,现在很多城市的公交车,确实没有强制要求配备像自动体外除颤器这样的专业急救设备,一套设备买下来要好几万,每辆车都配,成本太高。

而且就算配了,还得定期维护,工作人员要接受培训,这些都不是简单的事。

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的地铁里,AED已经比较常见了,武汉地铁也对员工做过好几轮急救培训,但大多数普通城市的公交车,还远远达不到这个标准。

这其实反映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我们社会对公共服务的要求,和现实能提供的条件之间,存在差距,大家都希望公共场所绝对安全,出了意外能立刻得到专业救治,这种心情可以理解。

但把所有的医疗责任都推到公交司机、售票员这些基层工作者身上,确实不太公平,他们的本职是安全驾驶和服务乘客,要求他们同时具备专业的急救技能,不太现实。

当然,这不是说公共服务就不用改进,随着社会老龄化,老年人出门越来越多,公共交通的应急能力确实需要逐步提升。

可以分步骤来,比如先在客流量大的线路上试点配备急救设备,对司乘人员进行基础的生命支持培训。

另外,老年人自己也要有安全意识,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尽量别单独出门,随身带好常用药,让家人知道自己的行程,这些小事,关键时刻能起大作用。

法院的判决,其实是在划清责任的边界,法律只能规定最低限度的义务,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是全能英雄。

公交公司没有明显过错,司乘人员尽力施救了,那就不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一出事就找场所方赔钱,久而久之,基层服务人员压力会越来越大,甚至可能因为害怕担责而不敢出手帮忙,那才是更糟糕的结果。

这件事没有赢家,老人不幸离世,家属承受着悲痛,公交司乘人员也经历了一场紧张的救援。

但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社会在公共急救体系上的短板,也提醒大家要理性看待意外,完善公共服务需要时间,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与其一味指责,不如多想想怎么从自己做起,提高风险意识,学习一些基本的急救知识,毕竟,在救护车到来之前,身边人的第一反应,有时候真的能改变结果。

大家觉得,公共场所的急救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才合理?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