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妥的冤大头!”福建宁德,男子与女子结婚,给了女方彩礼28.8万,三金9.1万,再其红包等,共计花了72万多。谁知,婚后一年半,女子不让男子碰,一直未圆房。男子认为这日子和光棍无异,忍受不了,提出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72万元。女方到嘴的肉哪能轻易吐出来,女子父亲站出来护短,说:双方可能都有一点紧张,久而久之意愿就不强了,做过婚检,没问题。还撂下狠话,要钱没有,不服起诉去,奉陪到底!
连先生以为掏空家底娶回媳妇,就能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安稳日子,万万没想到,这婚结得比打光棍还憋屈。
2024年,连先生经媒人介绍认识陈女士,俩人看对了眼,火速在同年9月领证结婚。
为了这场婚事,连家真是砸锅卖铁,按当地习俗,彩礼直接给28.8万,三金9.1万,再加上大大小小的婚俗红包、热热闹闹的婚礼酒席,前前后后花了整整72万多,几乎把家里积蓄掏得一干二净,全家都盼着小两口能好好过日子,开枝散叶。
可婚后的日子,直接给连先生泼了盆透心凉!
陈女士以工作为借口,长期住在闽侯出租屋,压根不回仓山区的婚房,一周才勉强回来一次,回来就跟住旅馆一样,找尽各种借口拒绝同房。
连先生忍了又忍,好声好气沟通了无数次,每次都被陈女士冷冰冰拒绝,要么甩脸色要么找理由,结婚一年半,两人愣是没有过一天正常夫妻生活,连先生守着婚房当光棍,心里又委屈又窝火,花光所有钱娶个媳妇,连手都碰不着,这不是纯纯冤大头是什么?
眼看这段婚姻就是个空壳,根本过不下去,连先生彻底心寒,不想再当傻子,果断提出离婚,要求女方把72万花销全数退还,结果直接被陈女士一口回绝,半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更气人的是,女方父亲到嘴的肉绝哪能轻易吐出来,立马跳出来护短,他死不承认女儿故意刁难,反倒找借口说俩人试过夫妻生活,只是紧张不顺利,还嘴硬说两人有感情基础,婚检身体都没问题,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面对72万退款要求,陈父直接撒泼耍赖,放话酒席、红包都是结婚该花的钱,想退门都没有。
还张口就说彩礼早就还给小两口了,明明没凭没据,却理直气壮。
最后还放狠话,男方敢起诉就奉陪到底,反正法院怎么判都行,就是不肯主动退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本案中,连先生与陈女士虽领证,但婚后一年半女方长期分居、拒绝同房,无实质共同生活,完全符合上述第二条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
28.8万彩礼与9.1万“三金”属于彩礼范畴,依法可主张返还;但酒席、红包属消费支出,不在返还范围内。
结合连家因婚致贫、女方存在明显过错的事实,法院大概率会支持大部分彩礼及三金返还,女方全额不退的说法站不住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