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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广西贺州,女子与朋友吃宵夜时喜欢上一名男子,三天后两人发生关系并确定恋

“渣男?”广西贺州,女子与朋友吃宵夜时喜欢上一名男子,三天后两人发生关系并确定恋爱关系。三个月后女子因怀孕主动提出结婚,对方却突然摊牌,说自己早有老婆了。
后面的操作更让人气愤。姑娘无奈去做流产手术,这男的居然在半路开溜,断绝了一切联系。
姑娘气不过,一纸诉状告到法院,索赔十万。

结果判下来,男方只要再补八千五。
十万的赔偿怎么就缩水成了八千五?这笔法律账得好好盘盘。
法庭上,这位看着像模像样的“精英男”彻底撕破脸,硬说全是女方倒贴。他连之前垫付的那点医药费,都想赖成是借给女方的钱。

法院的判决一针见血。
男方装单身骗感情,毫无道德底线,精神损失费必须赔。
但女方这头责任也不小。认识才七十二小时,连对方老底都没摸清,就敢把人往自己公寓里领。对自己太不负责了,这过错只能自己担一半。

这起案子,算是把“快餐式社交”的底细扒了个底朝天。
成年人的感情世界没那么多童话。那种进度条拉得飞快、完美戳中你软肋的所谓“天降情缘”,大多是人家精心布好的猎艳局。
不少姑娘总以为确认过眼神就是真爱。却忘了,那些熟练拿捏情绪价值的老手,往往早就老婆孩子热炕头了。
法律的保护网是有边界的。它能让骗子付出点经济代价,却拉不住铁了心要往坑里跳的“恋爱脑”。
别总指望用飞蛾扑火的方式去套牢一句虚无缥缈的承诺,交往中的防备心,永远得跑在荷尔蒙前头。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