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罗又开喷了!这次是一个充电器商标。
4月12日,罗永浩在微博上直接开火:“把‘120W’注册成充电器商标,这么流氓的操作,到底是怎么注册成功的?”
电商平台上,一堆标着“120W超级闪充”的充电器卖得风生水起,价格便宜到离谱,普遍不超过50块。市面上正儿八经的120W充电头哪个不要大几十上百?这价格,简直是“白菜价”。我先买了个120W的,禁不住诱惑,又买了个240W的。
回来一用,不对劲了。充电速度还赶不上近十年前的55W充电头。在我的追问下,客服回到:“亲,120W是我们的商标哦,不代表实际功率”。实测显示,这些充电器的真实输出功率只有22.5W左右,有些甚至更低。
商家把行业通用的功率单位“W”注册成商标,然后堂而皇之地印在充电头上,假装自己是高性能产品。这就像给酒店起名“七星”,然后告诉你这不是七星级酒店,只是名字叫“七星”;“零添加”酱油,不是啥都不加,“零添加”只是个商标。你说荒谬不荒谬?
更离谱的还在后面。有消费者发现,某些店铺同时卖67W、90W、120W三款“快充头”,价格还不一样。结果拆开一看,内部元器件一模一样,外壳、线路板、电容方案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就是外壳上贴的标签和印的“商标名”。同一个模具,割三波韭菜,这生意经念得,我都想给商家颁个“最佳创意奖”了。
面对消费者投诉,商家不但不心虚,反而理直气壮地回怼:“120W是我们的商标,不是功率参数,自己看不懂别乱骂。”听听,这话说得好像错的是消费者。这种明目张胆的误导,本质上就是利用信息差,收割不懂行的普通人。
老罗的愤怒,戳中了创业者的痛点,普通人合规注册商标屡屡碰壁,而这类恶意商标却能钻空子。根据《商标法》,带有欺骗性、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可“120W”之于充电器,不是客观描述,而是极具误导性的数字陷阱。这不是“擦边球”,而是明目张胆的标识欺骗。
业内人士警告,这类虚标充电器普遍缺乏过载保护、纹波超标,外壳采用非阻燃材料。使用后手机电池健康度可能骤降10%以上,比如:92%降到79%,且短路时极易起火,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年3月已发布《关于加强商标使用管理的通知》,重点治理注册商标与商品名称、宣传语搭配使用导致公众误认的行为。正在修订中的《商标法》也将把“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等产生误认”明确列为不予注册的情形。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也就是说,哪怕你只花20元买了个“120W”充电器,商家也得赔你500块,这买卖,好像突然就划算了?
商家玩文字游戏,消费者用脚投票,监管亮出牙齿,这才是健康市场应该有的样子。老罗这一喷,喷出了消费者的心声,也喷醒了那些还想继续玩套路的商家:时代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