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大家更倾向于哪一种?
大伙儿都已经习惯了物业管理的小区,都已习以为常了。至于物业应该做什么,小区内公共区域产生的各种收益如何再分配,和全体业主有无关系?多数业主不是很清楚,《民法典》是怎么规定的更是一无所知了。
实际上,物业的角色,说白了,就是物业公司对小区全体业主提供的有偿服务,就好比大家所熟知的晋商,把全体业主比作是东家,那物业公司就是掌柜子,掌柜子要代东家打理生意,维护东家,服务东家。没有哪个掌柜子为难东家的?
太原开始推行业委会全覆盖,由业委会对物业公司行使监督权,确保物业公司向全体业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在晋中,榆次雍景半岛一期走在了前面,尝试由全体业主对小区实行自我管理,表决通过小区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这是为今后规范物业管理,推动物业管理向物业服务转变开了个好头。
大家是赞同现在的物业管理模式,还是业委会对物业行使监督权的模式呢?小区的居民就该被物业管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