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国民党军官周磐在昆明被捕,他在解放战争期间行径残暴,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但周磐不甘心就这么死去,他主动告诉监狱长自己手中有一件文物要上交国家,希望能戴罪立功。
周磐所说的文物,是皿天全方罍的器盖,这件事要从1919年说起,湖南桃源农民艾清宴挖出这件商代青铜重器,器物出土后,器身与器盖分离,器身被古董商石瑜璋收购,后流失海外,器盖则留在当地新民学校,由校长钟逢雨保管。
1925年,周磐任团长驻军桃源漆家河,石瑜璋找上周磐,出价5万块银元,想让周磐帮忙购回器盖,承诺事成再给3万块银元酬劳,周磐表面没答应,转头就向师长贺耀祖汇报,贺耀祖随即派兵去学校搜寻,钟逢雨担心惹祸,主动找周磐,表示愿把器盖捐给国家,只求资助兴学。
周磐当场给了钟逢雨5000块银元与5000元期票,却把器盖私自扣下,占为己有,此后27年,这件国宝级器盖一直被周磐秘密藏匿,从未对外公开。
周磐被捕关押期间,自知罪行深重难逃一死,才想起这件压箱底的宝贝,1952年,他正式写下补充坦白材料,详细交代皿方罍器盖的出土、流转及自己私藏的全过程,并主动交出器盖,他以为交出这件稀世国宝,就能抵消过往罪行,换来宽大处理,保住性命。
相关部门收到器盖后,立即组织专家鉴定,考古专家高至喜确认,这正是失踪近30年的皿方罍器盖,属商代晚期青铜重器,价值极高,1952年4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将器盖正式移交湖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1956年并入湖南省博物馆保存。
周磐上交文物的情况,被专门记录进案卷,但法院经复核认定,周磐在解放战争及此前时期,犯下组织反动武装、残害进步人士、强征民夫致大量人员死亡等多项重罪,证据确凿,民愤极大。
文物属国家所有,上交文物是应尽义务,不能成为免死理由,罪行与文物归属必须分开认定,最终,法院维持原判,1952年,周磐被依法执行死刑。
这件皿方罍器盖,此后一直珍藏于湖南博物院,流失海外的器身,历经辗转,于2014年经多方努力从海外购回,器身与器盖分离近一个世纪后终于合璧,周磐的经历也说明,新中国法律公正严明,罪行与功过分明,任何试图用文物抵命、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都不可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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