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并后的国泰海通证券标识
3月27日,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合并后的首份年报出炉。2025年国泰海通实现营业收入631.07亿元,同比增长87.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8.09亿元,同比增长113.52%。总资产超越中信证券。
显然,增长主要源于2025年双方的吸收合并。年报很清楚说明通过深度集成原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各项资源,在资本、客户、牌照、网点等方面形成竞争优势,初步实现“1+1>2”的效果。
的确,二者联姻,名字取得不错。国泰海通。显然目的是做大做强。毕竟合并后的公司,通过财富管理、投资银行、投资管理、国际业务等领域优势互补,综合实力肯定会有所突破。
当初两家公司强调,合并后公司将坚持以服务金融强国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己任,强化功能定位,对标国际一流,加快向具备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引领力的投资银行迈进。首份年报也表露出了这个目的。
就国泰海通证券而言,作为新“国九条”实施以来头部券商合并重组的第一单,被视为具有标杆和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打造国际一流投行的重要举措。这也是中国金融史上最大规模的合并案。
我一直对我国券商恨铁不成钢。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与国家的殷切期望差距过大。
比如说,合并后的国泰海通证券,最近出名的不是因为惊天动地的业绩或者在国际上取得了突破成效,恰恰是合并还不到一年的“旗舰”竟然成了国际市场以身试法的反面典型。
3月12日,香港廉政公署(ICAC)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共同宣布,在3月10日及11日展开代号“Fuse”的联合行动,打击涉嫌内幕交易及贪污行为。中信证券香港、国泰君安国际,以及对冲基金管理公司香港无极资本(Infini Capital Management)均为该案利害关系人。
国泰君安国际、中信证券香港分别是国泰海通证券和中信证券的子公司。其母公司分别就是目前国内位居榜首和次席的国泰海通证券和中信证券。
此次联合行动源于香港证监会最初对涉嫌内幕交易活动的调查,调查过程中发现潜在贪污行为。其后,案件转交廉政公署就贪污部分进行调查,香港证监会则继续就内幕交易及其他不当行为进行调查。监管调查焦点为IPO 环节利益输送,可能涉及优质配售份额暗箱操作、收受回扣、尽职调查失职、协助企业违规 “包装上市” ,涉嫌贪污、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
香港ICAC和SFC本次监管调查焦点:IPO 环节利益输送、配售份额暗箱操作、收受回扣、尽职调查失职、协助企业违规 “包装上市”,等等,几乎与注册制下对所有券商提出的绝对不可触碰的底线相一致。这是何等的讽刺。
被证监会立案处罚的中核钛白案,涉及到的恰恰也是中信和海通证券。最终中核钛白实控人和中信、海通证券串通规避限售期,定增融券套利,合计被罚没2.35亿。
从国家层面来说,对券商可谓用心良苦。
2023年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将打造一流的投资银行,发挥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压舱石的重要作用。
2024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指出,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坚决破除“例外论”“精英论”“特殊论”等错误论调。压实行业机构文化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监督问责。不断完善行业文化评估机制,强化正面典型示范作用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要摒弃该现象,强化“平台型、团队制、一体化、多策略”投研体系建设。
《意见》明确,力争通过5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教科书式”的监管模式和行业标准,推动形成10家左右优质头部机构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态势。到2035年,机构监管体系完备有效,行业机构治理水平全面提高,行业作为直接融资“服务商”、资本市场“看门人”、社会财富“管理者”的功能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形成2至3家具备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引领力的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力争在战略能力、专业水平、公司治理、合规风控、人才队伍、行业文化等方面居于国际前列。针对注册制下“围猎”监管、不当入股等廉洁从业突出问题,加强问责惩治,形成有效震慑。建立行贿惩戒长效机制,大力整治各类谋取、输送不正当利益行为。不断强化防范证券基金领域政商“旋转门”的制度执行、惩戒震慑和长效机制。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第三个国九条。特别要求,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制度,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
当日,证监会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从四方面出发,督促上市券商成长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头羊。一是践行人民立场,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二是优化发展理念,统筹规范融资行为;三是健全公司治理,提升合规风控水平;四是加强市场约束,完善信息披露要求。
2024年5月,证监会提出以四个“紧盯”突出监管态势强度之大:一是紧盯“关键少数”,着力铲除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毒瘤”,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二是紧盯不勤勉、未尽责,压紧压实“看门人”责任,督促引导中介机构提升执业质量;三是紧盯“内外勾结”“监守自盗”“惯犯累犯”,对违规减持、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保持高压执法态势,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交易环境;四是紧盯债券、私募、期货等各领域,向违法行为坚决亮剑,不留金融监管执法暗角、死角。
这每一条都是要求券商压紧压实“看门人”责任。
我们的确到了强化建设国际一流投资银行的关键战役。仅仅搞简单的合并加法毫无意义。必须把重点放在整合行业处于襁褓待哺和倚重政策偏饭的生存环境,彻底消除关键“看门人”带头渎职失责,滥竽充数带病上市问题蔓延泛滥。唯有如此,我国券商才能真正起到维护金融稳定压舱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