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敢干!3000万别墅房主一天没住,两个剧组却先睡上了她家的床。
2019年9月23日,她坐在杭州家里看电视剧《我和我的儿女们》,越看越觉得不对。
女主角躺着的床,她见过。
男主角坐着的沙发,她也认识。
镜头再往外一拉,整套房子的布局都对上了。
客厅、厨房、书房、地下室、旋转楼梯,连续63个镜头,全是她家。
林女士这才发现,自己把钥匙交给物业保管后,一个剧组已经带着演员、导演、摄影和设备进了门。
林女士花近3000万元,在浙江宁波慈溪买下的一套别墅,她自己一天没住,电视剧里的女主角却先睡上了她家的床。
这套别墅有820多平方米,原本是开发商的精装修样板房。
2014年,林女士把房子买了下来,准备留给儿子结婚。儿子后来出国,她平时又住在杭州,别墅便一直空着。
2015年,房产证已经办到她名下。
她把钥匙留给物业,是为了通风、养护和处理突发情况,不是让物业拿着钥匙替她接待剧组。
林女士赶回慈溪,先去问物业,有没有让外人进过房子。
物业负责人起初直接否认。
林女士拿出电视剧画面,对方才改口,说要向领导汇报。
她随后打开房门。
淋浴房玻璃破了,电梯不能正常使用,指纹锁出现损坏,地毯留下污渍,家具和地板也有磨损。
她还发现,投影设备、装饰画、餐具等物品已经找不到。
房子被人进过多少次,谁睡过床,谁用过厨房,物业没有提前说,剧组也没有找她签过授权书。
林女士报警,又给影视公司和播放平台寄送律师函。
事情没有解决,她把相关公司和物业告上法庭。
她原本以为,进过别墅的只有《我和我的儿女们》一个剧组。
第一次开庭后,她才知道,还有第二个。
电视剧《大约是爱》也曾进入这套房子取景,剧中35个镜头拍的都是她家。
对方称,剧组在里面拍了7天,还向物业支付过6万元。
林女士听到这里,面对的已经不是一扇门被擅自打开。
两个剧组先后进入,演员在卧室、客厅、厨房和地下室拍戏,物业还收到了钱,房主却从头到尾毫不知情。
一套私人别墅,到底被多少陌生人进过,谁也说不清。
林女士随后追加被告,前后一共把8家公司告上法庭。
她提出的主要赔偿包括200万元隐私权损失、35万元装修和物品损失、46万元场地使用费,合计281万元。
她此前还向媒体表示,房子已经被这么多人擅自使用,希望相关一方按照购买价格回购,或者赔偿约300万元。
这句话后来传到网上,逐渐变成了“房主要求剧组按3000万元全价赔偿”。
法院最终并没有这么判。
2021年2月,慈溪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两个剧组没有核实房屋产权,只凭开发商和物业同意便进入拍摄,已经侵犯林女士的房屋所有权。
评估机构认定,装修和物品损失为35万余元。
加上两个剧组拍摄期间的房屋占用费,一审判赔总额约39.8万元,物业对部分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林女士索赔281万元,一审只支持了约39.8万元。
差距最大的部分,是200万元隐私权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这套房子原来是公开展示的样板房。林女士买下后没有实际入住,也没有改变室内布局,屋内没有出现能够反映她个人身份和生活习惯的私人物品,因此没有支持隐私权赔偿。
林女士不服,随后提起上诉。
公开报道能够确认,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后来进行了二审开庭调查,但没有可靠公开材料披露终审结果。
房子原来是不是样板房,不是剧组能不能进入的关键。
关键在于,房子卖掉以后,产权已经属于林女士。
开发商以前可以带客户参观,不代表卖房后还能继续安排拍摄。
物业手里有钥匙,也不代表物业有权出租。
剧组只问谁能开门,却没有查房产证在谁手里,几十个人就这样走进了一套私人住宅。
林女士坐在电视机前,才看见女主角躺上自己的床。
到了法庭,她又知道另一个剧组也来过。
钥匙交给物业保管,保管的应该是房屋安全,不是替房主决定谁能进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