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可能有点争议的事😅
上海那位患癌妻子,发现丈夫跟第三者用假结婚证在正规医院搞了试管婴儿胚胎,自己拿着真证去要求销毁,结果被医院拒绝。理由是,胚胎属于“特殊伦理物”,处置权只归提供精子和卵子的人——也就是丈夫和第三者。
最离谱的是什么?医院只会在建档时看一眼结婚证,不联网、不比对,肉眼过了就算完事。后面取卵、移植,全程不再复核。假证一旦过了第一关,后面就是“合法通道”一路绿灯。
我就想问一句,辅助生殖技术本该是帮人圆梦的,怎么就成了某些人钻空子的工具?更别说,就算原配离婚了,这个靠假证搞出来的胚胎,只要丈夫跟第三者拿真证来,依然可以合法解冻移植。等于违规操作还能事后“洗白”,这合理吗?
说到底,技术是好的,但监管不能永远靠一句“加强管理”来糊弄。证件核验联网、全流程复核,真的有那么难吗?还是说,某些环节压根就没想过要堵上这个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