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女掏空积蓄给老两口买的养老房,8年没尽过一天孝的亲儿子一回来,张嘴就要分走一半,难道血缘关系就能当“空手套白狼”的通行证?
这事儿就发生在我家。
前两天我那好大儿坐在沙发上,一边狂炫他妹妹买的沙糖桔,一边把果皮扔得茶几上到处都是。
人家抽张纸抹了把嘴,语气跟点外卖一样轻松:“妈,这房产证是你们的名字,按民法典规定,我是第一继承人,这房子怎么着也有我一半。”听听,这是真把法律玩明白了啊!
回想这些年,他在外头美其名曰做生意,其实就是个无底洞。
当年我跟老伴搬砖、理货攒下的血汗钱,连带着借亲戚的钱,全给他填了窟窿。
而这套房,是我闺女当年每天挤俩小时地铁,硬是从牙缝里抠出首付买的,写我俩名字就为了让我们住得踏实。
买房装修他一毛没拔,现在离婚没地儿住了,拿着几页打印好的法律条文跑回来要分半套房。
我打电话给闺女,她倒大气,直接说房子想给谁就给谁她不要,我听得坐在厨房塑料凳上直掉眼泪。
后来我戴着老花镜瞅了他拍在桌上的那几张纸,眼尖瞅见一条: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可以多分。
我心里有数了,把纸直接叠好揣进围裙兜里没吱声。
老伴更绝,端出一盘刚炸得滋滋冒油的花生米往桌上一搁:“花生米也是你妹买的,你先吃,房子的事以后再说。”
没出过一分钱、没尽过一天孝的儿子,拿着法律条文理直气壮来分妹妹买的房,大家评评理,这到底是法律在讲公平,还是在寒真正孝顺孩子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