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17元的机票,提前3天退,只给432?这哪是退票费,简直是“抢劫费”吧!😤
看到林先生这事儿真的一肚子火。要不是央视曝光、舆论发酵,这1万5千多块是不是就打水漂了?虽然钱最后全额退了,但当事人说“退与不退已经没那么重要”,这句话太扎心了。我们要的不是这种“按闹分配”的个案胜利,而是整个行业规则的透明和公平。
那些藏在角落里的“小字条款”、高达90%以上的扣费比例,本质上就是霸王条款。专家都说了,退票费作为违约金,得跟实际损失相当。航司一边超售拒载,一边收高额退票费,两头吃相太难看。🙄
希望这次能真的推动点改变,别让消费者每次维权都得靠“上热搜”。大家买票时都留个心眼,截图保存好规则页面,万一遇到坑,这也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