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吐槽去健身房健身遭到恶意凝视,一名男子一直盯着她的胸部看,让她很不舒服,女子也没怂,直接走到对方身前理论起来,可男子却嚣张反问:我犯哪条法律了?
女子表示,当天中午她独自去健身,爬楼机上练得正起劲儿,突然觉得后背发凉,浑身不自在。扭头一瞅,旁边一男的,目光直勾勾盯在她胸口,不是那种不小心扫过,是死盯着不放,眼神跟粘了胶似的
女子开始只是主动跟对方对视了一下,结果对方不仅没收敛,反而更来劲,照样肆无忌惮地看。这下姑娘火了,直接上前开怼:您有事儿吗?
对方装聋作哑半天,最后慢悠悠甩出一句:我犯哪条法律了?健身房是公共地方,我看哪儿是我的自由,你管得着吗?更绝的是,他还挑衅说,你也可以看我啊,咱们扯平
回到家后,女子也是越想越气,就把这事发到了网上,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站在她这一边
对此有网友表示:公开场合,爱穿什么穿什么,这是你的自由,爱看哪里看哪里,这是他的自由,如果你不想让他看,那就自己遮起来,如果你遮起来他还采用特殊方式继续看,这才是违
咱得承认,法律确实没法管一个人的眼睛往哪儿搁。你在大街上、在健身房、在地铁里,只要对方没上手、没尾随、没拿手机偷拍,光用眼睛看,警察来了也没辙
这不是法律偏袒谁,而是因为“被盯着不舒服”这件事,主观性太强,没法量化。你觉得他盯了十秒是冒犯,他觉得我只是在发呆;你觉得眼神往下扫是恶意,他说我正好在看你旁边那个器械
这事儿真正的矛盾点不在于“该不该看”,而在于“被明确告知不舒服之后,还该不该继续”。姑娘已经走上前,明明白白说了“你这样让我不舒服”,对方如果有点边界感,哪怕回一句“不好意思没注意”,这事儿就翻篇了,但他的回应多少有些挑衅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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