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批准的?谁负责的?国家商标局必须给个说法!
“手擀”是商标?“手打”也是商标?消费者花高价买的“手工面”,全是机器压出来的!
2020年,“陈克明手擀”商标获准注册,包装上“手擀”二字占据C位,配上擀面杖图案和“就像儿时妈妈做的手擀面”,整整蒙了消费者5年!直到2025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才“依职权宣告无效”,认定其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禁止使用带有欺骗性标志”的规定。今麦郎“手打”挂面,同样是流水线生产,“手打”只是注册商标。执法人员明确表示,这涉嫌虚假宣传、商标误导性使用。
这就是审批环节的严重失守!
为什么能通过?国家商标局在干什么?
《商标法》第十条写得很清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手擀”“手打”——这是最基础的描述性词汇,单独看就知道是工艺描述,竟然能堂而皇之注册成功?这不是法律模糊,这是审查失明!
商标局审查时“单独看字面没有明显问题,所以就审核通过了”。一家企业2020年申请“手擀”商标,直到2025年10月才被宣告无效,整整5年——在此期间,无数消费者被误导,高价买了机器面。5年后再说“对不起,我们错了”,可这5年收割的利润谁负责追回?
事后数据显示,自2023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驳回“心机商标”申请127.3万件,依职权宣告无效3351件。这说明什么问题?说明这些商标本身就是违规的,审查环节本身就存在问题!而且,TM标识在国内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却被商家大肆用来混淆视听,让消费者误以为是正规商标,这难道不是监管盲区吗?
既然认定是“带有欺骗性”,为什么当初让它通过?如果注册时就毙掉,消费者哪来的误导?拿纳税人的钱养着庞大的审查队伍,结果就是让消费者自己去辨别哪些是真“手工”、哪些是假“手擀”?
必须追责!
涉事企业当然要罚。但这绝不仅仅是企业的问题。每一个获批的“心机商标”,背后都有审批环节的失职。必须追查商标审批部门相关审查人员的责任——为什么“手擀”能通过审查?审查标准在哪?是否有利益输送?必须一查到底!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说“商标不能当作广告进行虚假宣传”,态度没问题。但说了之后呢?谁来追责?谁来为已经上当的消费者买单?5年的违法获利怎么处理?
骗人的商家要罚,放骗子进来的门卫也要问责。否则,今天注销“手擀”“手打”,明天又冒出别的“心机商标”——消费者永远是被收割的韭菜,而审查部门只需要一次次出来“事后悔过”?
老百姓要的是源头把关,不是事后亡羊补牢。这个问题,国家商标局必须正面回应!
商标规则 商标认知误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