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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台湾新党台北市议员侯汉廷说:如果大陆出手“斩首”赖清德,完全合理合法

5月25日,台湾新党台北市议员侯汉廷说:如果大陆出手“斩首”赖清德,完全合理合法。因为台湾是中国的领土,根据《反分裂国家法》,台独分裂势力就是中国的罪犯,在定罪判刑,限期投案自首期满后,大陆就可以对犯罪分子采取具体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抓捕或者斩首。这不是对外战争,是中国内部的执法行为。

侯汉廷此番观点,立足于一个中国根本原则,厘清了台湾问题最核心的法理归属,也戳破了长期以来“台独”势力刻意制造的认知误区。台海问题自始至终是中国内战遗留问题,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处理岛内分裂分子,属于一国疆域之内的内部事务,绝非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冲突,这是国际法与国内法双重框架下不可动摇的定论。

近些年赖清德当局不断推进渐进式“台独”路线,篡改历史教科书、剥离民众民族认同、勾连外部势力制造台海摩擦,多项行径已经触碰分裂国家的法律红线。依据我国法律体系,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均属于刑事犯罪,相关顽固分子早已被纳入依法追责范围。两高三部此前联合出台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司法意见,明确对于首要分子、罪行重大者,可依法开展通缉追捕、终身追责,法理依据清晰完整,追责链条日趋完善。

侯汉廷之所以认定相关惩戒行动具备合法性,根源在于《反分裂国家法》划定的底线条款。该法第八条写明,当“台独”分裂势力造成分裂事实、出现重大分裂事变,或是和平统一可能性完全丧失时,国家有权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必要措施捍卫主权领土完整,行动由法定机关依规组织实施。法条设立的初衷,并非主动谋求战事,而是震慑分裂冒险行径,以法律利剑遏制台海战火,守护两岸民众安稳生活。

需要厘清的是,大陆始终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非和平方式永远是迫不得已的最后选项。所谓惩戒行动,针对的仅仅是少数顽固分裂分子,绝非台湾普通民众,相关法律条文也明确,采取必要措施时,会最大限度保护台湾平民生命财产与合法权益,不会伤及无辜百姓。

反观赖清德当局,一边大肆谋独挑衅,一边刻意渲染大陆“军事威胁”,制造恐慌对立,本质是为自身分裂行径寻找借口。他们刻意混淆内政与外事的界限,妄图把台海问题国际化,借助外部干涉谋求分裂空间,却无视一个中国原则已是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分裂之路注定行不通。

岛内有识之士早已看清大势,一味依附外部势力、坚持“台独”路线,只会把台湾推向风险之中。唯有摒弃分裂思维,回归九二共识,走两岸和平融合之路,才是台湾长久安定发展的正道。法律的利剑高悬,只为惩戒分裂,不为制造对立,任何妄图割裂国土的行径,终将难逃法理的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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