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什么要禁止刑讯逼供?不夸张地说,要是不禁止,恐龙灭绝的责任都有人敢承认
钱钟书先生讲过一句狠话:"严刑之下,能忍痛者不吐实,不能忍痛者吐不实。"
翻译成大白话:打狠了,扛得住的人不说真话,扛不住的人说的全是假话。
你让一个人在极限痛苦下开口,他承认杀人都算轻的,让他承认灭了恐龙,他都敢签字画押。
这不是段子,这是人性。
呼格吉勒图,18岁报案发现女尸,结果自己被打成凶手,枪决。
2014年真凶赵志红落网,冤情才昭雪。
赵作海坐11年牢,"死者"活着回来才翻案。杜培武被吊打、罚跪、连续审讯,屈打成招,真凶另有其人。
聂树斌、张氏叔侄,哪一个不是被刑讯逼供逼出来的"铁案"?
中国人民大学何家弘教授做过实证研究:50起曝光的杀人错案中,存在虚假口供同时存在刑讯逼供的案件占比高达94%。
六成调查对象认为,刑讯逼供是导致虚假供述的首要因素。
数据不会说谎:刑讯逼供,就是冤假错案的头号元凶。
《宪法》第三十七条: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三十八条: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白纸黑字:"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非法取得的口供,依法必须排除。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更直接:刑讯逼供,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最高可判死刑。
中国还是《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缔约国,1986年签署,1988年批准生效。
国际法义务摆在那里,不是选择题,是必答题。
培根说得透彻:"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是毁坏法律,好比污染水源。"
一次冤假错案对法治信心的摧毁,一百次公正审判都补不回来。
呼格吉勒图案从案发到平反,整整18年。
一个18岁少年的命,换来的不过是"疑罪从无"四个字被重新提起。
禁止刑讯逼供,不是对坏人的仁慈,是对每个普通人的保护。
今天被打的是他,明天被冤枉的,可能就是你。
手段是种子,目的是树。你不可能用不正义的手段,结出正义的果实。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