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科技资讯网

悲剧还是发生了?广东惠州一名27岁男子,驾车带着四名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少女前往偏僻

悲剧还是发生了?广东惠州一名27岁男子,驾车带着四名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少女前往偏僻水库戏水。他故意做出危险动作,把几个孩子往深水区逼,结果女孩们接连溺水。男子拼命救出两人后体力耗尽,剩下那对亲姐妹,一个15岁一个13岁,就这么没了。涉事男子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痛失女儿的单亲父亲,将该男子与水电站一并起诉,索要270万元赔偿,法院最终作出意外判决。
 
广东惠州龙门县,27岁男子潘某甲,因一场荒唐的水库戏水,毁掉两个家庭。
 
事情还需要从2024年7月23日说起,他驾车带着4名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少女,前往偏僻的麻布村电站水库,途中无任何救生设备,最终导致15岁和13岁的亲姐妹溺水身亡。
 
事发前,4名女孩最大15岁,最小13岁,均无游泳经验。
 
2024年6月底,她们与潘某甲结识并互加微信,时常相约外出,7月23日下午4点,潘某甲明知4人不会游泳,没带救生圈、救生衣等任何装备,开车载着女孩们来到龙门县龙田镇黄珠洞村的偏僻水库。
 
水库周边杂草丛生,入口隐蔽,坝上立着“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警示牌,水情复杂,深浅难测。
 
起初几人在坝边吃零食闲聊,随后潘某甲带着女孩们下水泼水嬉戏。
 
过程中潘某甲故意做出追赶、泼水等危险动作,把惊慌的女孩们一步步往深水区逼。
 
4个孩子吓得慌乱躲闪,不知不觉踏入深水区域,因不会游泳接连溺水。
 
潘某甲见状赶紧救人,先救起一名女孩,再折返施救时体力耗尽,眼睁睁看着15岁的伍某乙和13岁的伍某丙沉入水中,再也没能救回。
 
这对遇难姐妹身世可怜,母亲生小女儿时难产去世,单亲父亲伍某甲独自拉扯两个女儿长大,生活本就艰难,悲剧让整个家彻底崩塌。
 
案发后潘某甲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民事赔偿部分,伍某甲将潘某甲、水电站及经营者一并起诉,索要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等共计270万元。
 
2026年4月22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结果出人意料。
 
法院认定潘某甲承担70%责任,伍某甲疏于对女儿的安全教育和监管,承担30%责任;水电站已设立警示牌,尽到管理职责,无需担责。
 
同时明确刑事犯罪引发的民事赔偿仅限物质损失,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不在赔偿范围内,最终仅判决潘某甲赔偿丧葬费91992.6元,驳回伍某甲其他诉求。
 
这个结果让伍某甲难以接受,也在网上引发激烈讨论,有网友愤怒直言,两条花季人命,4年刑期和9万赔偿太轻,成年人带未成年野泳还故意逼进深水区,属于严重不负责任,理应重判,不然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
 
也有理性网友表示理解,称法院判决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本就不包含死亡赔偿金,不能仅凭情绪判案,法律层面并无不妥。
 
这件事让人无比痛心。潘某甲作为唯一成年人,无视危险、漠视生命,毁掉两个孩子的人生,也让自己身陷囹圄。
 
单亲父亲痛失两女,余生都要活在痛苦里,水库野泳本就是高危行为,加上未成年人安全意识薄弱,成年人的疏忽和任性极易酿成悲剧。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绝不能松懈,家长要做好安全教育,成年人更要守住责任底线,远离野泳等危险行为。
 
法律的判决有依据,但生命的逝去无法挽回,希望这样的悲剧永远不要再发生。
 
对此您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