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一男子花72万娶媳妇,结果结婚两年,始终没有正常的亲密接触。
女方常年在外单租房子住。丈夫平时想抱一下,亲近亲近,她能直接生理性反胃,跑去狂吐。男方实在忍不了,一纸诉状把她告上法庭,要把结婚的钱全要回来。
结果女方怎么辩解?说彩礼早就当日常开销花光了,办酒席也是男方自愿掏的钱,想全退?坚决不答应。
咱们来算算这笔账。
男方掏了近三十万现金,九万多的金首饰,再加上三十多万的办酒杂费。
近四十万的真金白银攥在手里,女方是怎么当媳妇的?每周就回婆家露个脸,敷衍几个小时。
男方白白守了两年活寡,最后就换来一句轻飘飘的“心理抵触”。
这不是两口子磨合不顺。说难听点,这就叫把人当冤大头。
按最高法关于彩礼的最新规定,没在一起好好过日子的,大额财物必须退。彩礼和三金判退,算是板上钉钉。
可最让人憋屈的,是那三十多万的酒宴开销。
要是按常规的打官司套路,这钱属于消耗性支出,男方多半得捏着鼻子认栽。
但遇上这种极端情况,真不能和稀泥。
女方要是真有心理障碍,结婚前,或者刚结婚那一两个月,大可以把话说清楚,好聚好散。
硬生生拖了整整两年,一边花着男方的钱,一边冷暴力拒不接触。这就等于变相把男方的家底一点点榨干。
一天配偶的责任都没尽过,凭什么让无辜的老实人去扛这几十万的烂账?
披着合法外衣算计人,一句“感情不和”可糊弄不过去。
婚姻要忠诚,更得讲真诚。拿结婚当套路,法律绝不能让这种人拍拍屁股走人。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