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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开国上将的亲女儿,从小在铁骨家风中长大,靠自己考进上海交大,一路干到国家经委

她是开国上将的亲女儿,从小在铁骨家风中长大,靠自己考进上海交大,一路干到国家经委副处长,她本可以是将门虎女中最体面的那一个,可她却亲手把国家机密当"人情"送了出去,让外商把我们的底线看了个精光,白白亏掉近千万美金,同案犯被枪毙,她被判17年。

1980年代末的北京,有一个名字在法律圈和政界悄悄流传,没人敢大声说,却人人都知道——这个人出身显赫,父亲是新中国的开国上将,自己也坐到了国家经委的副处长位子上。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最终以一纸判决书,彻底改变了命运,同案的另一个人,连命都没了,这到底是一起怎样的案子?一个将门之后,又是如何一步步走到这一步的?

事情要从叶之枫说起,她的父亲叶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授衔的开国上将,打过无数硬仗,在军史上留有浓重的一笔。

叶之枫靠着自身的履历,进入国家经济委员会进出口局,担任技贸结合处副处长,这个位子不算顶尖,却手握实权——接触的都是涉外经济谈判里的核心信息,有些还直接关系到国家层面的商业机密。

按理说,能坐上这个位子的人,政治觉悟和保密意识都应该过关,但问题恰恰出在"关系"上,叶之枫认识了张常胜,根据记录,两人勾结在一起,将本不该外流的国家重要机密透露给了境外相关人员,同时收受了大量贿赂。

张常胜在整个案子里扮演的角色更重,最终被判处死刑,叶之枫被判有期徒刑17年,这个判决在当时引发了巨大震动,不只是因为案情本身,更是因为叶之枫的身份——堂堂开国上将的女儿,在法庭上也没有任何"豁免"。

说实话,这个案子放在那个年代,轰动程度是真的大,1980年代末,中国正处在改革开放提速的阶段,对外经济往来越来越多,涉外部门的权力也水涨船高。

机密信息在那个时期的价值,远比现在人们想象的要高——因为信息本身就是谈判桌上最贵的筹码,有人愿意花钱买,就有人动了卖的念头。

叶之枫的问题,可能正出在这个"动念头"上,她所在的技贸结合处,日常工作就是接触进出口谈判中的技术与贸易结合项目,涉及的信息高度敏感。

一个人在这种位子上待久了,难免会产生一种错觉——自己掌握的这些东西,换个方式用一用,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这种心理的滑坡,往往是从"小事"开始的。

但无论心理过程怎么走,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是清楚的,根据官方公报的记录,叶之枫的行为已经构成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罪和受贿罪,17年的刑期是依据当时刑法的相关条款作出的量刑,张常胜的死刑判决,则说明他在案件中的情节更为严重,主观恶性更深。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案子在当时的处理方式,其实传递了一个很明确的信号:法律面前,出身不是护身符,叶飞上将的名字,没有出现在任何从轻处理的理由里。

这在1980年代末的中国,需要相当的司法定力,那个年代,类似的"关系案"能走到公开审判、公开宣判这一步,本身就不多见。

最高人民法院选择将此案写入公报,公开案情和判决,说明这个案子有意被作为一个标杆性的案例来处理——告诉所有人,无论背景多深,碰了这条线都是一样的结果。

再说张常胜,他的死刑判决,意味着他在整个泄密和行贿链条里是主导一方,从案子的逻辑来看,很可能是他主动接触叶之枫,利用对方手中的资源,换取了境外的利益。

这种模式在当时的案件里并不罕见——有人负责"掌握资源",有人负责"变现",分工明确,胆子也因此更大,但两个人最终都没能跑掉。

有人说,这个案子最让人唏嘘的地方,是叶之枫的父亲叶飞,一个为新中国立下赫赫战功的开国上将,晚年要承受女儿系狱的事实,这种滋味,不用说也能想象,但法律就是法律,感情归感情,这两件事在那一刻被切割得很干净。

主要信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张常胜、叶之枫泄露国家重要机密、收受贿赂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