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广告中,部分是严重扩大商品的功效,以用各种话术引诱消费者,勾起消费欲望,更有一些纯粹是虚构商品的成分、作用以及各数获奖信息,用“第一”来撑名气,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因此,强烈呼吁立法机构将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纳入刑法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