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张某请客,他请朋友刮奖,他花了40元买了两张,他和朋友一人刮一张,结果他的没有中,朋友的中了100万,他又花了20元买了一张,沾沾朋友的好运,让朋友帮刮,又中了500元,随后朋友自己去兑奖,最终拿回80万,他没有分钱给张某,张某不甘心,起诉朋友,要求返还80万以及利息。
张某和谷某是朋友,两人平时没事就聚聚餐,喝喝小酒,他们还喜欢去刮刮乐,娱乐娱乐,碰碰好好运气。
他们关系很好,平时相处在一起,不是你请客,就是我请客,反正他们相处得很愉快。
却因为一次中奖,他们的友谊小船翻了。
他们兴高采烈地进店,各怀心思地离开。
这一次是张某请客,或许两人都没有想过中奖这种好事,会发生在他们身上,他们只当做刮刮乐,小怡情。
他们不敢玩大的,进来只买了两张,张某付了40元,20元一张的这种,中个几十元还是挺正常的,他们就喜欢这种中奖后的小惊喜,就算没有中,就花了几十元,也不会很心痛。
张某付了钱,他和谷某就揣着激动的心,开始开刮了,这个时候的心情是最让人兴奋的,这个时候,他们已经有一种即将中奖的惊喜。
张某先刮完,一看,一个子都没有中,他有点小失落,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朋友身上,希望朋友能中个小奖,一起欢喜欢喜。
只是他没有想到,谷某刮出一个100万,两个人都感觉呼吸暂停了,空气都凝结了,随后那激动的心,让他们兴奋起来,谷某居然真的中了100万。
这实在太令人惊喜了,两人看到中奖之后,那是又蹦又跳的,他们从没有想过如此好运,会降临在他们身上。
谷某中奖,张某请客,此时张某感觉,谷某中奖,就是他自己中奖,是他请的客,两人应该平分喜悦。
看着谷某的运气这么好,张某还想沾沾好运,就又花了20元买了一张,让胡某帮忙代刮,这一次又很走运,又中了500元。
若是平时,这500元就足以让张某兴奋一晚上了,可现在500元在100万面前,就是毛毛雨,他兴奋不起来,当他看着朋友兴奋,他还心里想着是他请的客,朋友应该会分他一点。
所以在朋友中奖之后,在店里,张某也没有说什么,两人各怀心思,回家了。
张某就等待谷某兑奖,100万奖金扣除税钱,80万能到谷某手中。
谷某这个朋友也实在有些不地道,中了那么多钱,又是张某请客,这个时候多多少少应该分一些给谷某,一起分享这份喜悦,但是谷某没有怎么做。
而张某心里很不平衡,本来就是他买的刮刮乐,本来就应该是他中奖的,却因为请客,奖金全部落到了谷某手中,他一分钱都没得,他心里不平衡。
领奖之后,这个谷某更是一点意思也不表示一下,这样的朋友,张某也不想要,他决定要回那80万的奖金,于是起诉谷某要求返还80万以及利息。
那么张某的诉求是否应该获得支持?
在本案当中,张某请客,那么他和谷某之间就构成赠与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是赠予人无偿将自己的财产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就成立。
虽然是张某花钱买了两张,让谷某选了其中一张,自己一刮张,也就是相当于张某已经把中奖的机会给了谷某。那么谷某一旦接受中奖机会,所得财产就应当归谷某,而不是归出自资的张某。
他们进行的活动,本来买的就是机会,并不是结果,中奖机率是有的,但他们也要承担没有中奖的风险,既然张某已经把中奖机会给了谷某,那么就不应当要回那80万奖金。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借钱,或许是张某的东西,给了谷某,这属于不动产或动产被他人占有,这种情况下谷某才需要返还。
《民法典》第235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朋友之间请客,请客刮票,这是正常的社交,谷某合法持有有奖凭证,中奖了,并不是侵占了张某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因此张某无权要求返还。
其实本案争论的焦点在于,不是谁掏钱,而是奖金归谁,谷某运气好,中了奖,那么奖金就应当归谷某,不能因为张某请客,奖金就归张某。
那么你对待这样的事情有何看法呢?来源:澎湃新闻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