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上市企业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审核关注要点
如拟上市企业需通过与其他主体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开展业务,建议如下:
1. 商业合理性: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当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技术能力、业务经验或渠道资源。
2. 利益关系核查:要提前关注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公司关联方、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的交易情况,相关交易应当定价公允且交易金额占总体交易金额的比例保持在合理水平。
3. 依赖情形核查:拟上市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同时,控股子公司应保持自身采购、销售和研发的独立性。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