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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有应得!重庆,男子酒后3次纠缠两个11岁女孩,要求两女孩陪他去喝酒唱歌。女孩姐

罪有应得!重庆,男子酒后3次纠缠两个11岁女孩,要求两女孩陪他去喝酒唱歌。女孩姐姐赶到后,男子又伸手触碰女孩身体,路人劝都不听。

女童父亲赶到现场,气的打了他一耳光,双方扭打在一起,男子被推倒在地,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男子不服,告上法庭索赔36万,法院判决,令人深思。

夜里两个11岁女孩在重庆被醉酒男子缠上,父亲赶来出手,结果对方反咬要36万,这个戏码,谁能忍。

地点在一处偏僻路段,时间已很晚,路灯冷冷。

两位女孩言辞清晰,明确表明自己身为未成年人,既不会相陪,也不会前往。

男子醉态十足,前后拦了三次,还嚷嚷着陪他喝酒唱歌,给钱就行。

姐姐先赶到,想挡在人前,男子竟伸手去摸,动作毫无顾忌。

路人看不下去劝了几句,他装没听见,嘴硬,脚不挪。

父亲后来赶到,见状上前护女,气血一涌,一巴掌加一推。

两人拉扯几下,男子被按倒在地,周围人报警,警情落到案头。

结果呢,男子转头说自己受伤,评了九级伤残,开口要36万元。

家里有娃的听到这个数字,心里咯噔一下,这不是一天两天能赚来的钱。

这招熟不熟悉,谁受伤谁站C位,可真是这么算的吗。

法院给了答案,一审二审都认定父亲是正当防卫,不用赔一分钱。

裁判要点很清楚,夜里偏僻处,成人醉酒,持续纠缠未成年和女性,还动手触碰,危险性明摆着。

父亲出手的目的,是让侵扰立刻停止,力度没有超过需要的程度。

对方受了伤,也不能倒推成别人有过,逻辑不能反着走。

换位想想,孩子被紧逼,姐姐挡不住,路人劝不动,父亲还不能管吗。

说到底,这不是崇尚动手,是底线守护,是父母的本能反应。

酒精不是护身符,更不是挡箭牌,口出狂言“给钱就行”,已经踩到社会底线。

有人问,啥叫正当防卫,简单说,有人正在伤害你或家人,你为了阻止侵害,针对他采取必要手段,别过头就行。

过度是什么,人家已经退走了,你还追着打,这就可能算过头,这案子没有。

为什么没有,因为侵扰没停,触碰还在,父亲的动作就是让他停下。

别忘了,醉酒不等于免罪,法律从来不接受“我喝多了就算了”的说法。

九级伤残是医疗评定,只说明伤情,不代表谁对谁错,更不自带赔偿标签。

如果这一回站错了边,以后谁还敢在关键一秒护住孩子。

很多网友的心声很直接,换我也会出手,不管赔不赔,孩子要紧。

也有人担心,会不会鼓励冲突,答案不在拳头,而在“必要限度”。

关键是认清“正在发生的侵害”,用最短时间、最小代价把风险按住。

这回裁判给了标尺,打破了“谁受伤谁有理”的惯性,给了守护者底气。

家里有娃的都懂,夜路上最怕的不是黑,是不确定的恶意。

真要等到事后取证、拍照、交涉,再去讲道理,孩子的安全能退一步吗。

但也别忘了,保护时要有分寸,先大声喝止,拉开距离,第一时间报警,能有目击者就留人。

手机开录音录像,注意固定证据,别把冲突带着走,别追击已经离开的人。

孩子的预案也要备上,不和陌生人搭话,不走偏僻小路,遇到纠缠立刻打110,喊出“我是未成年人”,向店铺和保安求助。

遇到“给钱就行”的话术,直接拒绝,绕开走,找光亮处,打电话给家长。

路人不是看客,能站出来说一句,就能改变走向,拍下视频,帮忙报警,拉住围观的人。

这类案子里,证据很关键,现场的画面、通话记录、目击证言,能还原真相。

城市管理也要跟上,夜间巡逻更密些,商圈和地铁口更亮一点,孩子走得安心,家长心才能放下。

未成年保护不是一句口号,公共场所的守望相助,是最现实的护栏。

再说那36万,来得太轻巧,也败得干脆,这不是维权,是倒打一耙。

有人会问,受伤了就没人管吗,当然不是,但前提是你不能先去侵扰别人。

莫将“索赔”视为翻盘之具,更勿以孩子的遭遇作为博弈筹码。此等行径,有失道义,切不可为。

司法要做的,是把分寸卡在该卡的位置,让作恶者知难而退,让挺身而出的人心里踏实。

更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家庭遇到纠纷时,会被高额索赔吓住,宁愿息事宁人,这回判决就是在告诉大家,不用怕。

如果当时父亲忍着不动手,出了更严重的事,谁来承担那个后果。

一纸判决背后,是两个孩子的安全感,是一座城市对常识的守护。

别再拿“喝多了”当挡箭牌,别再碰未成年人,别再试探法律边界。

判决下来,两名小女孩总算能睡个安稳觉,父亲额头的汗也慢慢干了。



信源:媒体名称:北京日报 / 今晚报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9日
报道标题:《男子酒后多次骚扰女童被打索赔3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