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烧脑!男女网恋奔现,车内拥吻,女子还2次自愿为其进行口 部亲密行为,不料,当男的去药店买回安全套后,一切全都变了。
这案子,反转多得让人头晕。
男的叫王明,女的叫刘丽。两人网上认识,聊得挺好。2025年1月,两人第一次见面。王明开车接上刘丽,把车停到停车场,两人坐到后排。
一开始,气氛挺好。两人搂抱、亲吻,刘丽还自愿为对方做了两次亲密行为。中途,两人还一起下车,去药店买了安全套。
可回到车上后,事情全变了。刘丽说,她明确表示不愿意发生关系,但王明用了暴力,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她手上、腿上都有伤,说是反抗时弄的。
但王明在法庭上说,两人是自愿发生关系的,之后因为安全套的问题吵起来,对方才突然发怒。他说自己也受了伤,是被对方掐的、打的。
刘丽当场就报了警。王明被抓了,关进去11个月。
最让人看不懂的,是刘丽后来的操作。2025年3月,王明的妈妈为了救儿子,一次性赔给刘丽30万块钱。刘丽收了钱,签了谅解书,说原谅王明。
可收了钱之后,从3月到7月,刘丽又跑去公安局,前后改了五次说法。她说当晚是自愿的,报警只是因为吵架生气,觉得不卫生。她还说,之前以为“谅解就等于自愿”,所以才改口。
但到了7月底,她又改回去了,坚持说自己是被强迫的。
这下可好,案子成了罗生门,两人各说各的理。法院仔细审了,2025年12月,一审判下来了。王明构成强奸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判三缓四,就是不用坐牢,但要接受社区矫正。如果违规,还得进去坐三年。这个案底,会跟他一辈子。
很多网友看了直呼烧脑。有人说,两人之前都那么亲密了,还一起去买安全套,女方应该是同意的,怎么能算强奸呢?也有人说,这女的收了30万又反复改口,是不是有问题?还有人说,不管自愿不自愿,女方这样反复无常,还收了巨额赔偿,是不是也该查查?
法律给了说法,但人心里的疑问,可能还得琢磨琢磨。这世上的事,有时候真不是非黑即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