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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一女子下身瘫痪,招了个男子住女方家里,俩人结婚,很快发生了夫妻关系,女

湖北黄石,一女子下身瘫痪,招了个男子住女方家里,俩人结婚,很快发生了夫妻关系,女子生下女儿,男子很快就厌倦女子,仅仅婚后一年,就因琐事吵架直接离家出走。

这一走,整整七年杳无音信。

汤女士2011年因病接受治疗,腰部穿刺损伤脊髓神经,造成三级终身残疾,下身瘫痪,日常起居需要他人照料。2016年10月,汤女士经人介绍结识李先生,二人相互了解后,于2017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男方居住在汤女士父母家中。

2018年2月,两人的女儿出生。婚后的日常照料、育儿琐事,让李先生产生抵触心理。因一次普通家庭矛盾,李先生选择离家外出,自此长期不归。在长达七年的时间里,李先生从未回家探望妻女,也没有承担过孩子的抚养费用,长期缺席家庭生活。

七年以来,汤女士因身体残疾无法自理,只能依靠年迈父母照顾生活。两位老人同时承担起照顾女儿、抚养外孙女的双重压力,自行承担了孩子多年的教育和生活开支,独自支撑起整个家庭。

2025年5月,汤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与李先生离婚,并主张女儿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已无和好可能,法院依法准予二人离婚。考虑到孩子自出生起一直跟随母亲和外公外婆生活,长期缺少父亲陪伴,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出发,将抚养权判给汤女士。

同时法院作出裁定,李先生需一次性补足过去七年的抚养费共计6万元,自2025年8月起,每月固定支付9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抚养子女是法定责任,不受婚姻状态和分居情况影响。无论何种理由,父母都不能逃避对孩子的抚养义务。这一判决,明确了法律底线,也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