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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青岛新闻网报道,四川成都,女子开了家甜品小店,之前在网上花2000块入

5月19日青岛新闻网报道,四川成都,女子开了家甜品小店,之前在网上花2000块入手一个熊猫摆件摆在店门口,谁料安稳放了一整年,竟直接被人告上了法庭。对方拿着版权相关理由找上门,要求女子赔偿十万元,女子委屈:我一年都赚不到10万块,而且我在成都,他们在北京,是怎么知道我买的?


谁能想到,在自家甜品店门口放一个可爱的熊猫摆件,竟然会引来一场高达10万元的官司?在四川成都经营甜品店的小林(化名),最近就遇上了这么一件让她既憋屈又后怕的“天降横祸”。


小林在成都开了一家小小的甜品店,经营一年多来,虽然赚得不多,但也算安稳,刚开业那会儿,为了让店面看起来更有特色、能吸引路人,她专门在淘宝上挑选装饰物。


当时她一眼就看中了一个高度1.2米、圆滚滚的熊猫雕塑,花了2000块钱把它买了下来,下单的时候,商品页面没有任何版权说明,卖家也没说这东西不能随便摆,小林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花钱买的东西,想放哪儿就放哪。


货到之后,因为个头太大,店里塞不下,小林就把这只憨态可掬的熊猫摆在了门口,别说,效果还真不错,不少带孩子的家长路过都会停下来拍两张照。


小林当时还觉得这2000块钱花得挺值,却做梦也没想到,这张“合影名片”正悄悄变成别人手里的“起诉书”。


这种平静在不久前被打破了,一份来自北京某公司的法院传票寄到了店里,指控小林未经许可,擅自摆放他们公司拥有著作权的熊猫美术作品,侵犯了他们的“展览权”。


对方态度很强硬,张口就要小林赔偿10万元。


看到传票的那一刻,小林整个人都懵了,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身在成都,对方公司在北京,这中间隔着一两千公里,他们是怎么盯上自己这个小店的?


更让她绝望的是赔偿金额,10万块钱,这对于一个小本经营的甜品店来说,可能是一整年的净利润,小林甚至觉得,这摆明了是想要她的命。


虽然小林在收到传票后第一时间就把摆件撤掉了,但对方并不打算罢休,理由是侵权行为已经发生,撤走也不代表不用赔钱。


这件事被小林发到网上后,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很多网友觉得这就是“版权碰瓷”,专门盯着不懂法、没背景的小商户下手。


大家不理解,既然这东西涉嫌侵权,那版权方为什么不去源头告那些批量生产的厂家,反而跑来全国各地找像小林这样的普通消费者麻烦?这不就是专挑软柿子捏吗?


4月22日,这起案件正式开庭,在法庭上,对方拿出了著作权证书,咬定小林这种商业性质的摆放就是侵权。


而小林也拿出了购买记录和转账凭证,证明自己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而且对版权的事情完全不知情。


让人觉得蹊跷的是,对方的索赔态度在庭审过程中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原本咬死不松口的10万赔偿,在看到小林拒绝调解后,主动降到了1万多,最后甚至说只要给5000块钱的差旅费就能私了。


这种“跳楼价”式的索赔方式,让在场的人都有些无语,也让小林更加坚定了对方就是在靠打官司谋利的猜想。


连法官在审理时都忍不住发问:你们作为版权方,为什么不去追究生产厂家的责任,偏偏要盯着这些小商铺告?


目前,案子还没有最终定论,但小林现在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觉也睡不好。


她觉得自己明明是规规矩矩做生意,花钱买东西,怎么到头来却成了侵权者?这件事也给广大的个体户提了个醒:现在的版权陷阱实在是太多了,不管是店里挂的画、门口摆的雕塑,还是背景播放的音乐,稍不留神就可能惹上官司,咱们小商家哪有精力去核实每一件东西的授权?


在加强版权保护的同时,是不是也该规范一下这种针对普通消费者的维权行为?别让原本为了保护创作的法律,变成了某些公司专门欺负小商户、牟取不义之财的工具。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