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网吵翻的《监狱来的妈妈》,一开始我也没太当回事,直到汤家凤博士站出来发声,看完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只剩满脑子的震惊、不解,甚至觉得荒唐至极。
艺术创作可以改编、可以加工,但绝对不能踩着司法的底线、踩着逝者的尊严,肆意颠倒黑白、美化罪行。
很多人不知道,法院的生效裁定书里,从头到尾都没有家暴、防卫的相关认定。整件事的起因,只是一件普通家务琐事引发的争吵厮打,最终变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当事人被判处15年顶格刑期,还附加了剥夺政治权利5年。
可这部电影倒好,直接把铁一样的司法结论全部推翻,硬生生包装成了女性反抗家暴、逆境重生的励志故事,甚至还让当事人本人亲自出演主角,把一名罪犯彻底塑造成了值得追捧的英雄。
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剧本改编的创作自由,这是在公然消解司法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我们首先要问,服刑期间、还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阶段,到底凭什么、根据哪条法律,能够允许商业剧组进入拍摄,还让当事人担任核心主演?早就有明确规定,服刑人员严禁营业性演出和商业影视出镜,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本身就失去了言论、出版等相关自由,拍摄发行商业影片,难道不算直接和法律条文相冲突吗?
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价值导向的崩塌。
现在大家对劣迹艺人零容忍,稍有污点的公众人物都会被行业彻底抵制、永久封杀。结果一个犯下重罪、致他人失去生命的人,反而能摇身一变站上国际电影节的领奖台,拿最佳主角、被无数人同情夸赞。
那之前所有的行业准则、所有的公序良俗,到底要置于何地?
尤其是这部片子面向广大青少年、未成年人传播。如果孩子看完了只会觉得,犯下严重罪行也没关系,只要后期拍个电影、包装一个悲情人设,就能洗白过往、逆袭成榜样。那善恶的边界在哪里?犯错要付出代价的基本认知,又该如何建立?
最让人心疼的,是早已逝去的受害者。
一条鲜活的生命永远定格,家属永远活在失去亲人的痛苦里。结果加害者靠着这场改编,赚足了名声、流量和掌声,成了万人歌颂的榜样。那逝者的尊严、生命的重量,难道就可以这样轻飘飘被一笔勾销吗?
还有一个很讽刺的点,这部片子在国外拿了奖项、得到了认可。
既然西方世界这么欣赏、推崇这样的叙事,那完全可以留在当地上映、在他们的地盘传播,没必要拿回国内,来刺痛国人的底线、撕裂我们的社会共识。
我们从来不反对改过自新、浪子回头,犯错的人可以好好改造、重新回归普通人的生活,社会也愿意给知错能改的人一次机会。
但改过自新,不等于洗白罪行、消费伤痛、靠着过往的罪恶博取流量和名利;重新做人,更不等于可以颠倒黑白、挑战法律权威、误导整个社会的价值观。
奖杯再耀眼,也掩盖不了犯罪的过往;故事再煽情,也篡改不了司法文书里白纸黑字的真相。
艺术永远要有底线,创作绝对不能凌驾于法律、良知和生命尊严之上。
不知道看完整件事,大家心里到底是什么感受?你觉得为了流量和奖项,就可以随意篡改司法事实、美化罪行吗?说说你的真实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