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全国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1.5:1
5月18日讯,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提高置换比例。全国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1.5:1,兼并重组置换比例提高至不低于1.25:1。
提高置换门槛:1.5:1的比例意味着每新建1吨产能,必须淘汰至少1.5吨旧产能,显著强化减量置换原则,遏制产能无序扩张。
工信部:全国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1.5:1
5月18日讯,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提高置换比例。全国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1.5:1,兼并重组置换比例提高至不低于1.25:1。
提高置换门槛:1.5:1的比例意味着每新建1吨产能,必须淘汰至少1.5吨旧产能,显著强化减量置换原则,遏制产能无序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