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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这么狂,这下老实了吧!”男子拒绝陪酒遭女子当众狂骂,报警后她肠子悔青

“一个女人这么狂,这下老实了吧!”男子拒绝陪酒遭女子当众狂骂,报警后她肠子悔青


安徽黄山,方先生跟朋友吃饭时,邻桌一名醉酒女子主动搭讪要求陪酒。方先生婉言拒绝后,女子觉得“不给面子”,当场破口大骂,脏话连篇,搅得整个饭馆不得安宁。方先生没有还嘴、没有动手,而是直接报警。民警到场后女子仍不收敛,连民警都差点被骂,最终被强制带离并依法拘留。这事到底谁对谁错?法律上醉酒骂人能不能免责?本文还原事件经过,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分析寻衅滋事的后果,最后想问问你:如果是你,会怎么处理这种“酒桌霸王花”?

来源:综合自九派新闻

一、酒桌上天降“艳遇”,男子多了个心眼

安徽黄山的方先生,前几天跟几个朋友爬完黄山,累得够呛,下山后找了家小饭馆吃饭喝酒。几个人正聊着爬山时的趣事,喝着冰啤酒,别提多自在了。

可谁也没想到,旁边桌的一个女子,喝得脸红脖子粗,突然端着酒杯晃过来,非要拉着方先生他们一起喝酒。

方先生愣了愣,心里快速盘算了一下:对方一看就喝多了,自己这边几个大老爷们,要真跟她喝上了,万一被说成占便宜,那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再说了,对方桌上也有男有女,到时候让谁买单?凭啥?

天上不会掉馅饼,这道理他懂。

于是方先生客客气气地回了一句:“不好意思啊美女,我们几个随便吃点,就不拼了,你们喝得开心。”

话说得很体面了吧?正常人听了也就笑笑走了。

可这女子不干了。她脸当场就拉下来,觉得自己主动过来是给这几个男的面子,他们居然敢拒绝?这不是当众打她脸吗?

酒精一上头,理智全烧没了。

二、当街撒泼、辱骂不休,连民警都差点被骂

这女子原地爆炸,站在方先生他们桌旁边,手指着就开始骂。什么难听的话都往外蹦:“给脸不要脸”“几个大老爷们磨磨唧唧不像个男人”……脏话跟不要钱似的,整个饭馆的客人都被吵得吃不下饭,纷纷扭头看热闹。

方先生和几个朋友面面相觑,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出门在外没必要跟个喝多的人计较,就低着头不搭理她,盼着她骂累了自然消停。

可这女子一看人家不还嘴,反倒觉得是自己占理,越骂越来劲,嗓门越来越大。

方先生他们实在忍无可忍——好好的饭局被搅成这样,再让她闹下去说不定还要动手。他直接掏出手机报了警。

民警来了之后,这女的还没收手呢,依旧指着方先生他们骂,那架势跟村口撒泼的泼妇一模一样。民警上前劝阻,她还推推搡搡,满嘴脏话,连民警都差点被她骂了。

最后几个民警没办法,直接把她架回了派出所。

三、法律分析:酒醒之后悔青肠子,但该罚还得罚

第二天女子酒醒了,一睁眼发现自己躺在派出所的椅子上,民警给她看了前一晚的监控录像。她看到自己那副撒泼打滚、指天骂地的样子,肠子都悔青了。

可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这女子在公共场合无故辱骂他人,经劝阻仍不停止,甚至妨碍民警执行职务,已经明显构成了寻衅滋事。警方对她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完全是依法办事,一点也不冤。

有人说,她喝醉了,脑子不清楚,能不能从轻?法律上,醉酒从来不是免责的理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明确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酒精只是放大了她骨子里的蛮横和缺乏教养,该承担的责任一分不少。

另外,如果她骂人的内容特别恶劣,比如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中的侮辱罪。不过本案中,行政拘留已经足够给她一个深刻的教训。

结论:成年人,都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方先生这波操作,可以说是教科书级别的:不纠缠、不还嘴、不激怒对方,直接报警。既保护了自己,也让闹事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反观这个女子,喝了点酒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觉得全世界都得围着她转。人家拒绝陪酒就是不给面子?这逻辑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这件事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

第一,出门在外,别拿酒劲当任性。你撒泼的时候有多狂,酒醒之后就有多狼狈。社会不是你妈,没人惯着你。

第二,遇到纠缠不休的人,别硬刚,也别忍着。像方先生一样,保留证据、果断报警,是最稳妥的办法。

最后想问问大家:如果你在饭馆吃饭,遇到陌生人非要拉你喝酒,你会怎么做?你觉得这个女子被拘留几天合适?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