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阶级定什么法,法是巩固政权的工具,法不能代替阶级斗争,阶级斗争不能代替法
一、法的阶级本质:“什么阶级定什么法”1、统治阶级的意志:马克思主义认为,法不是“全民意志”或“神意”的体现,而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哪个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国家机器),它就会制定出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法律。
2、经济基础决定:这种意志的内容并非凭空产生,而是由该阶级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即经济基础)决定的。例如,资本主义私有制决定了资产阶级法必然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二、法的政治功能:“法是巩固政权的工具”
1、国家意志的体现:法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国家意志的表现形式。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政权,将自己的意志上升为法律,使其具有普遍约束力。
2、维护统治秩序:法律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它既是镇压敌对阶级反抗的“硬武器”,也是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统治稳定的“软工具”。
三、法与阶级斗争的关系:“不能代表”与“不能代替”
1、法不能代表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客观存在的、根本性的社会矛盾运动,而法只是这种斗争在上层建筑中的反映和结果。阶级斗争的激烈程度决定了法的内容和形式,但法本身并不是斗争的全部。
2、法不能代替阶级斗争: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法主要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被统治阶级不能幻想仅靠遵守现行法律就能改变自己的被压迫地位,阶级斗争(如政治斗争、经济斗争)才是改变阶级命运的根本途径。法律至多是斗争的一个舞台或手段,而非斗争的终结。这三句话共同构建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世界观——法律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统治阶级维护其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的工具,它源于阶级斗争,服务于阶级斗争,但绝不等于或取代阶级斗争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