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科技资讯网

暧昧脸红的信息聊不完!北京,已婚男子喜欢上了年轻的女网友,不断的给对方转账,每天

暧昧脸红的信息聊不完!北京,已婚男子喜欢上了年轻的女网友,不断的给对方转账,每天晚上都互发短信,内容也是令人脸红心跳。这些暧昧的内容被妻子发现了,还看到男子跟这个女网友有线下开房的记录。这可就给妻子气得不行,再去银行拉流水,存款都被丈夫刷光了,给那个女子转账了靠近800万!这事儿就玩的有些大了。

妻子生气的很,这些存款,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啊,他俩凭什么分配我的钱?说什么,妻子都要追究到底。

(大河报5月7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如今,网络平台、视频平台深受很多网友的关注。

家住北京的王某,自然也是对这个感兴趣。平时没事的时候,就会登录到短视频平台,刷刷美女,快活的很。

谁知道,短视频看着看着,还真的就看上了一个美女,叫做杨某。

王某很快就被杨某给吸引了,腰细臀肥的,身材很棒,关键是长得也很好看,瞬间,王某的心思就全被她给勾走了。

认识了之后,王某就跟杨某成为了好友,两个人互相添加了联系方式,有事没事,就会聊几句。

后来相熟了,聊的话题越来越开放,内容是相当的暧昧,也很令人脸红。

而杨某也有暗示:大哥,没事就给我打点赏呗。

为了维系感情,王某也很大方,不断的就给杨某转钱、或者就是充值打赏。

杨某拿了钱,内心自然也很开心,甚至还愿意跟王某见个面,甚至还愿意发生男女之间的关系。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很多次。

之后王某就经常跟杨某相约了线下见面,一见面就会去开房。

杨某呢,也知道王某有家庭,但是她知道王某很有钱,她黏着他,就能源源不断的获得好处。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杨某的行为,已经干涉到人家的婚姻家庭了。

事件瞒不住,这件事很快就被王某的妻子李某给发现了。

先是看到了聊天记录,里面的内容,李某根本看不下去,非常的没有限度。

同时,李某还看到,丈夫一直在给外面这个女人转钱,李某就准备去银行拉个流水看看。

一拉流水,李某都要惊呆了:丈夫已经给这个婚外的女子杨某,打去了近800万元!

全都是动用他们夫妻二人的存款,甚至有一个月,光是打赏,丈夫就给了对方340万元,这个金额,超乎想象。

李某可气得很,没想到丈夫背着自己,做出这么过分的事情,甚至还动用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道理总归要论一论的。

为了维权,李某直接就一纸诉状,将婚外的女人杨某给告了,要求她还钱。

谁知道,杨某还说:这就是直播打赏的钱,属于我的正当所得,因为我付出了精神价值。

那么,相关部门是怎么审定的呢?

在介入调查的时候,工作人员认为,王某跟这个女子杨某已经建立了恋爱关系,并不属于用户跟主播的关系了。

而且,正常流程的直播,在进行打赏的时候,确实是合理合法的。

但是,王某跟杨某的行为,他们超出了合法的范围,超出了一般用户的互动范畴,而且杨某还可以诱导,虚构恋爱关系,让王某不断持续的给自己打赏,她的行为就不正确,主观意向恶劣。

再一个,就是平台也存在监管失职的情况,没有尽到管理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

最后判定,平台要返还787.5万元给到原配妻子李某。

《民法典》第 1062 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对于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有婚后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人平等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 1060 条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隐瞒对方,随意大额处分,此举属于无权行为,无效,需要返还。

本案中男子打赏给外面的女人,奖金800万,明显超出了日常家事的代理范围,他单方面处理无效。

依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 7 条规定,夫妻一方存在婚外恋情,同居或者违反忠实义务的,擅自将钱款赠与他人的,另一方可以主张退还。

本案中的女子杨某,存在主观故意,引导男子高额打赏,行为不端 ,已经违背良俗,违法所得全部无效,因此需要全额退还给原配妻子。

当然,妻子需要搜集好证据,如打赏的流水,暧昧的信息,引导的话术,开房的记录等等,这些都可以助她一臂之力。

女主播虽美,消费需谨慎啊。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

信源: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