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5月12日媒体报道,2014年6月,上海虹口区一对老夫妻,把名下一套房子“卖”给了大孙子,合同写得很完整,价格是151万,关键在于,这笔钱从头到尾一分都没付,这笔所谓的买卖,本质上只是把房子名义上转到了孙子名下。
老两口这么做有自己的打算,提前过户,等以后人不在了,遗产这块就不用算这套房,等于少一大笔税。
省下来的钱,将来三个儿子还能多分一点。为了避免以后扯皮,他们还专门写了一份说明,写清楚将来如果卖房,老大拿四成,老二和老三各拿三成,三个儿子当时都同意,这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房子过完户之后,生活一点没变,老两口还是住在里面,水电物业全是自己出,大孙子既没搬进去,也基本不管这套房,这样的状态一过就是九年,看起来什么问题都没有。
转折出现在老人去世之后,2018年老伯先走,2023年老伴也去世了,等到最后一个当事人不在,这套房的控制权立刻成了争议点。
大孙子反应很快,直接把门锁换了,门一关,两个叔叔连进屋都进不去,老二和老三拿着父母当年写的说明去找他,对方态度很明确,房子已经过户在我名下,就是我的,那份说明不算数。
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程序,这个案子之所以引人关注,是因为同一件事,前后出现了完全不同的判断结果,仲裁阶段只看形式,认为买卖合同和过户都合法有效,至于那份说明,不符合遗嘱形式要求,不被认可。
一审法院的思路也偏向“常理判断”,亲属之间转房子,没有约定付款时间,老人活着时也没要钱,那就可以理解为赠与,所以还是支持房子归孙子。
事情在二审出现变化,法官把重点放在一个问题上,有没有证据证明老人当初是想白送?结果是,大孙子拿不出任何直接证据,没有书面材料,没有录音,也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内容。
反过来看老二老三这边,证据却比较完整,包括老人留下的视频、兄弟之间商量卖房的聊天记录,以及那份明确写了分配比例的说明,都指向一个结论,这套房只是挂在孙子名下,并不是真的送给他。
还有一个细节也被法院注意到,九年时间里,老人一直自己住、自己承担费用,而名义上的房主从未实际使用过房子,这种情况,很难解释成正常的赠与关系。
最终,二审作出终审判决,买卖合同依然有效,但151万属于真实存在的债务关系,也就是说,大孙子要承担付款义务,需要向老二和老三分别支付503300元。
事情到这里算是有了结果,但代价不小,本来是为了省钱的一次操作,最后变成了家庭内部对簿公堂,还要拿出一百多万来解决。
回头看,这件事的问题并不复杂,老两口当年确实考虑了分配,也写了说明,但没有把关键步骤做完整,比如没有做规范的法律文件,也没有让相关人做正式确认,这些在当时看起来是“没必要”的程序,后来全成了争议点。
老三后来提到,父亲在世时,其实有机会让老大签字确认,但一直没去做,这一步没走,直接导致后面所有问题。
说到底,这件事不是简单的避税失败,而是把信任当成了保障,前面九年看似平稳,只是因为矛盾还没被触发,一旦涉及实际利益,原本依赖的关系就很难起作用。
这类问题的解决办法其实很明确,目的写清楚,分配讲明白,文件按法律要求来,有条件的找专业人士把关,步骤不多,但每一步都很关键。
难点也在这里,很多家庭在关系还好的时候,不愿意把这些事情说得太细,觉得伤感情,但等问题真正出现,再补这些内容,成本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件事最终提醒的不是法律有多复杂,而是一个很现实的情况,在涉及财产的时候,程序本身就是保障,省掉程序,往往代价更高。
信源:青岛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