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找了一个住家阿姨带孩子,说好每月费用6500元,可阿姨干了一天,女子不满意,要求阿姨下户,并按照小时给阿姨结算工资,说阿姨早上6点半起床,到晚上10点下户,工作了16个小时,给167元。阿姨懵了,说应该按照一天的工资算,怎么都是200多,双方发生冲突,女子说阿姨把自己给打了,事情闹大了!
沈女士家有个6个月大的宝宝,吃喝拉撒都离不开人。
沈女士和丈夫要上班,沈女士的母亲帮着带孩子,可老人带起来也是力不从心的,他们就通过中介,找了一个住家育儿嫂。
沈女士说自己找的是24小时住家的育儿嫂,孩子的事情全部归阿姨管,阿姨还要顺带搞搞卫生、做做饭,一个月6500元。
晚上不用阿姨带孩子睡,但是如果自己要加班或者回来晚了,阿姨还得帮着看孩子。
阿姨是5月5日晚上到的,在沈女士家睡了一晚,5月6日正式上户。
结果一天下来,沈女士对阿姨很不满意,觉得阿姨一点都不专业,像没有带过孩子一样的。
自己家宝宝趴在那里,阿姨上去就用力拽孩子的手,给孩子冲米粉、化奶这些活,都是孩子外婆弄的。
当天晚上九点多,沈女士丈夫回来后,也很不愉快,当即他们就决定让阿姨下户。
跟中介沟通后,中介同意让阿姨下户,但是当时已经晚上10点了,太晚了,就说让阿姨再住一晚。
沈女士同意了,并给阿姨结算了工资。
她跟中介之前商量过,结算规矩是:干满一天算一天的钱,不满一天就按小时算。
当天阿姨早上6点半起的床,沈女士从6点开始算,到晚上10点让她走,一共16个小时。
6500除以26天,再除以24小时,最后16个小时算下来是166块多,沈女士转了167块给阿姨。
中介那边也认可这个算法。
可阿姨看到沈女士发过来的工钱后,提出了异议,说不是这么算的。
20分钟后,阿姨跑来敲沈女士的房门,当时沈女士已经休息了,阿姨说工钱不对,应当按照全天算,怎么都是200多。
沈女士让阿姨等一下,孩子被吓倒了,可阿姨不听,站在门口不走,把沈女士的母亲都吵醒了。
沈女士让阿姨先回屋,阿姨不肯,沈女士母亲上去想拉她,结果被阿姨推开了,双方发生冲突,沈女士赶紧过来拦,结果阿姨又推又抓,沈女士急了,也揪了对方头发。
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后,报了警,民警调解后,沈女士支付了167元工钱给阿姨,阿姨赔偿沈女士500元医药费。
可事情还没完,事后沈女士才搞明白一件事:中介跟阿姨约定的工作时间,是早上6点半到晚上9点,可这事中介和阿姨从头到尾没跟沈女士提过!
也就是说,中介跟阿姨说好干到晚上9点,转头跟沈女士说24小时住家。
沈女士气得不行,觉得中介故意两头瞒。
中介的彭女士也很无奈:自己也不知道阿姨为什么会和雇主打起来,阿姨说的是宝宝外婆先动的手,她不能坐以待毙,所以自己也分不清是非。
至于工作时间的事,之前有个阿姨也是不带睡的,干到晚上9点就休息了,她以为沈女士家就是这个习惯,就顺嘴跟阿姨这么说了。
不带睡的话肯定是阿姨做完事情就可以休息了,总不能人家不带睡,还要阿姨不停去工作。阿姨干到休息时间,就应该按照一天结算工资。
那中介为何又要同意雇主按照小时计费这个方式呢?
彭女士表示因为阿姨就做了一天,前几天几个都是做满一个礼拜这样的,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他们希望双方妥善解决,他们愿意把3600元中介费全额返还给沈女士,并给予适当补偿。
有人说这个事情的根源出在中介,中介跟育儿嫂说的工作时间是早上6点半到晚上9点,跟雇主说的是24小时住家。
有人替阿姨抱不平:干了一整天,从早忙到晚,就给167块,换谁谁不急?但急归急,动手就不对了。
说白了,这事的核心就一个问题:一天到底干几个小时?走的时候按天算还是按小时算?
合同上没写清楚,中介也没提前沟通,三方各说各的理,最后闹成一锅粥。
如果合同没明确约定工作时间,按照行业惯例,住家育儿嫂不带睡的情况下,一般工作到晚上9点-10点左右是合理的,阿姨干到了休息的时间,按照一天结算比较合适。
这事给大家提个醒:找保姆、找阿姨,合同要写细,双方约定好工作时间、工作内容、怎么结账、不满意怎么退,白纸黑字写清楚,省得日后扯皮。
作为雇主,也不能太苛责了,该结算给别人的费用一定要结算清楚,让大家都心服口服。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