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那个“白嫖”榴莲的女子,这次是真的知道怕了。河南濮阳商家程先生耗时近10天、驱车1600公里、自掏5000多元,在山东德州庆云县找到了买家袁某某,终于给自己讨回来公道。
袁某某先前在程先生的网店下单了190元的冷冻榴莲肉,收货后以“榴莲发霉”为由申请平台“仅退款”,拿到了全额退款。程先生核对发货视频和买家上传的霉变照片后,断定照片中的榴莲根本不是自己发出去的货。
于是,他联系袁某某沟通,对方态度极其嚣张:“榴莲已经丢进垃圾桶,你自己去翻吧!”还骂哭了程先生的客服,甚至放话“你听不懂人话吗,我爱怎么扔就怎么扔”。在村支书和派出所的介入下,程先生翻遍垃圾桶找到了带有自己店铺信息的包装袋,随后报警。庆云县公安局徐园子派出所立案后认定,袁某某虚构“商品发霉”骗取退款,行为已构成诈骗,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让程先生没想到的是,苦苦追寻的恶意买家竟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生,下单收件用的全是化名,实际操作的却是她本人。女生父母希望花钱和解,程先生拒绝,说只要她公开道歉。从去年开始,程先生就发现这类“仅退款”纠纷不断。生鲜商品保质期短、退货运费高,不少买家钻规则漏洞,收到货后以“质量有问题”为由申请仅退款。商家动辄损失货款,申诉举证门槛高,赔了货还得付运费。
然而,部分电商平台将“仅退款”作为标配服务讨好消费者,却让不良分子将这一机制变成了“白嫖”工具。更有甚者把套路延伸到服装、电子产品领域,穿三年后退款、掉包退回、甚至批量下单申请退款,让商家叫苦不迭。
2026年2月起施行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已明确禁止平台强制商家承担“退款不退货”售后责任。司法实践中,恶意仅退款也已从民事纠纷上升为刑事犯罪:长春有消费者一周内频繁下单退款被认定滥用权利;上海有人五个月骗取平台退款13万余元,以诈骗罪被判刑;江苏一男子三年来对900余家网店恶意下单,胁迫商家支付“和解费”,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一年六个月。仅退款本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善政,但一旦越过“合理维权”的边界,轻则是民事违法,重则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袁某某买的是一份190元的榴莲,到手后被行政拘留,留下了违法记录。程先生算了一笔账,为这190元他花了5000多块维权,争的不是钱,是一口气,是电商交易的公平与诚信。网友评论一针见血:“190元的商品,商家花了5000多块去维权,这不是钱的事,是想让规则公平,让诚信不被欺负。”“吃不起就别吃,丢人丢大了。”“平台也该担责,不是只给买卖双方架桥,还得护住桥别塌。”平台对“仅退款”的审核把关不严,等于变相鼓励恶意退款,让诚信商家承担了不该承担的成本。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仅退款也不是薅羊毛的通行证。法律会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也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逾越底线的“白嫖客”。袁某某那句“来弄我”的嚣张话如今成了自己的判决书,恐怕她现在肠子都悔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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