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浙江一女子拿外卖在酒店大厅跌倒,价值5万的玉镯被摔断,状告酒店索赔!法院判了。
可以划到下方直接观看视频!这事是我看新闻看到的,说浙江有个女的,在酒店大堂取外卖的时候摔了一跤。怎么摔的?穿着细高跟鞋,低头盯着手机,走路走得太急太快,脚下突然打滑,整个人就重重摔在地上了。人没事吧?人倒是没受什么大伤,但她手腕上戴着个玉镯,狠狠磕在坚硬的地砖上,当场断成好几截。什么玉镯?
她说花了整整五万块买的,平日里十分爱惜,天天贴身戴着。看见镯子碎成一地,心疼得不行,又不甘心。然后呢?然后她就把酒店告了。告酒店?对,她不承认是自己走路分心,也不觉得是自己的责任,一口咬定是酒店大堂地砖太滑,没有铺防滑垫,也没有放警示牌,存在安全隐患,才导致她失足摔倒。要求酒店全额赔偿五万块钱。酒店怎么说?委屈得很。当庭摆出好几条:说大厅铺的是正规公共场所防滑地砖,完全符合建设安全标准;日常有固定保洁流程,事发时地面干净平整,没有积水、没有油污、没有杂物,根本不存在湿滑打滑的问题。
还有呢?而且大堂多处显眼位置,都摆放了"小心地滑、缓步通行"的提示牌,早就尽到安全提醒义务了。说是她穿细高跟鞋走路,低头玩手机,注意力涣散,行色匆匆不看路,这才是摔倒的根本原因。玉镯呢?酒店说玉镯是易碎贵重饰品,磕碰断裂本来就是佩戴风险,佩戴者本身就有自行看护、小心防护的义务,摔坏纯属个人疏忽,和酒店没有半点关系。法院怎么判?驳回了,酒店不用赔。为什么?法院调了完整监控,实地勘验了大厅环境,核查了保洁记录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判决书说:酒店地面干净没有积水,地砖达标合规,防滑警示牌也放了,完全尽到了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和提醒义务。那她呢?法院说她穿细高跟鞋行走,全程低头看手机,注意力不集中,没有尽到自我谨慎避险的义务,摔倒完全是自身疏忽导致的,责任在她自己。玉镯呢?玉镯属于易碎贵重私人物品,磕碰断裂本来就是佩戴风险,理应自己承担后果,没有理由让酒店为此买单。所以驳回她的全部诉求。她不服吗?不好说,反正一审判决下来了,驳回她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也太……我说是,自己走路不小心,怪谁呢。她会上诉吗?新闻里没写后来的事,不知道她有没有上诉,或者后来怎么着了。这种事……我说嗯。她说算了,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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