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多亿的血汗钱,一句轻飘飘的“个人行为”就想撇得干干净净?
看了泰康那个销冠的案子,真是觉得荒唐至极。
38岁的全国销冠,拿奖拿到手软,是公司力捧的标杆人物!
她行骗的地点就在青岛分公司办公室,拿着盖红章的担保函,还有人假扮财务总监站台!
老百姓掏光半生积蓄,信的从来不是她个人,而是泰康这块金字招牌和公章!
平时把她当印钞机捧在C位,出了事就想一刀切甩锅!
这案子核心根本不是庞氏骗局,而是公司用品牌信用给诈骗铺路!
风控形同虚设,公章管理混乱,说到底就是对客户血汗钱的极度不负责!
你们觉得,这种情况公司真能完全撇清责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