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科技资讯网

1998年12月4日,一个身高仅有一米五八的瘦小男人刚刚从劳教所被提前释放,他没

1998年12月4日,一个身高仅有一米五八的瘦小男人刚刚从劳教所被提前释放,他没有去找落脚的地方,没有联系任何亲人,而是直奔沈阳西塔一带,当晚就用一根铁棒击倒一名女青年······
这个出狱当天就强奸杀人的恶魔叫王强,在此后不到五年的时间里,他又陆续残杀了四十多人,直到落网时,警方才意识到,监狱根本无法改造这头恶魔。

王强生于1975年,老家在辽宁省开原县,父母都是农民。他对自己童年的记忆,概括起来就一个字——赌。父亲是个赌徒,赢了回来喝酒,输了回来打人,王强和弟弟常年跪着挨打。
王强八岁那年,母亲终于熬不住,离婚带走了六岁的弟弟,把他扔给了赌鬼父亲。他的赌鬼父亲因为离婚赌的更凶,很快就因为赌博伤人被判了十一年有期徒刑。八岁的王强又被塞给爷爷奶奶,老人不待见这个拖油瓶,打骂是家常便饭。
后来王强去找母亲,母亲已经改嫁,有了新的家庭和孩子,对他客气而疏远。一个孩子,在短短几年内被三次“遗弃”,这在心理学上叫“多重依恋断裂”,后果是毁灭性的——他不再相信任何人,也不再相信这个世界有善意。
十来岁时,王强离家出走,扒火车去了沈阳。一个一米五出头的瘦小少年,在城市里除了乞讨没有第二条路。他在太原街一带讨饭,因为个子小、刚来,成了其他乞丐欺负的对象,身上常年青一块紫一块,有一次被人打得昏死在街头,醒来时浑身是血,自己爬回了火车站。他没哭,也没求饶。落网后他回忆说,当时就发了一个誓:将来非要打出一片天不可。

在街头流浪的日子里,王强认识了一个叫王森林的男人,这个男人教了他掏包偷窃的“手艺”,从此,乞讨升级为扒窃。
1991年他因盗窃被抓进去劳教两年,出来后嫌偷东西来钱太慢,便有了抢劫的念头。1993年秋天,他在太原街抢了一个中年男人,到手两万元,尝到甜头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1995年1月,王强第一次杀了人。当时他和几个同伙在劳动公园抢劫几名中学生,其中一名学生进行了反抗,王强二话没说,掏出刀就捅。后来在法庭上,王强讲述第一次杀人的过程,语气平静得“好像在工厂里完成一件产品”。
第一次杀人后王强没有被抓,这让他形成了一种错觉,杀人并不会给自己带来任何麻烦,只会让自己变得更厉害。
1996年,王强因为被女友举报在沈阳被捕,但他拒不承认杀人和抢劫,只认了敲诈的罪名,结果仅仅劳教了3年,1998年12月4日被提前释放,出来当晚便上演了开头的一幕。

人生有时候非常荒诞,1999年前后,一个女人竟然跟这个恶魔结了婚,但这个女人很快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代价,动辄遭受家暴,还好这个女人足够冷静,最终果断逃离了。
这种事实上的离婚,在王强那里,等同于无法原谅的背叛,从此他的心理彻底恶化,开始极端仇恨女人。后来他交代:离婚后,他恨所有的女人,觉得公园里搞对象的男女“没一个好东西”,发誓要整死他们。
进入2000年,王强作案迎来一个高峰,仅5月9日至11日三天之内,他就在沈阳市南运河、北运河、北陵公园连续作案三起,每起都是一男一女被杀,女性遭受侵犯,刀刀凶狠地刺破心脏,现场留下DNA完全一致,警方由此确定了“串联54号”系列案件。
7月24日深夜,王强又在开原市许台村犯下一桩灭门惨案,一家三口被他用洋镐砸死,十七岁女孩遭到奸尸。更嚣张的是,作案后他没有逃跑,而是从容地走出村子,连凶器都没有带走。落网后,他曾用调侃的语气说起这个案子:“我就在开原等着看警察怎么破案,结果几年也没有人找我。”

警方其实一直在拼命地追。
沈阳市公安局将此系列案件确定为“串联54号”专案后,动用了大量警力在运河、公园等易发案地点24小时巡逻布控,同时画出了凶手的模拟画像:身高约一米六左右的瘦小男子,眉间有川字皱褶,操北方口音,可能骑一辆自行车活动,作案时使用单刃刀具,但因为当年的技术条件所限,再加上王强系流窜作案、居无定所,案子始终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
2003年,辽宁省公安厅将此案升级确定为全省“三号公案”,在“百日会战”中全力攻坚。
转机出现在沈阳监管场所的一次内部“坦检”行动中。
一个在押犯人为了戴罪立功,检举了一个人——王强。他认识王强,知道王强干过杀人抢劫的事。
警方顺着这条线索展开追查,2003年7月14日下午,王强在开原马寨乡腰堡村外河边钓鱼时被警方抓获。经查,对受害人体内的DNA精斑进行比对,证实与王强完全匹配。

王强的心理素质很好,落网后,针对他的审讯持续了一年半,他才完全供认罪行,过程中一直给人毒辣的感觉。
2005年4月28日,王强被判处死刑。退庭时,一名被害人家属冲上来狠狠打了他的头部三拳,他立刻举起戴着手铐的手试图还击,被法警制止后破口大骂。
被押回看守所时,他问法警:“这是最后一次押我了吧?”
法警回答:“我们还要押你上刑场。”
听到这话,王强的全身开始颤抖。
一声枪响后,这个恶魔留给我们的警示很鲜明:一个人对命运的偏执报复,最终都会报应在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