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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便宜吃大亏!江苏南京一男子李先生,被公司派到佛山出差 85 天,公司给的住宿

贪小便宜吃大亏!江苏南京一男子李先生,被公司派到佛山出差 85 天,公司给的住宿标准一天 400 元,够体面又够用。

可他动起歪心思,住 120 元的廉价酒店,却让对方开 390 元的发票,一顿操作下来,85 天虚报报销2 万多元!

被举报后公司直接开除,他不服气,把公司告上法院要赔偿,结果一审二审全败诉!

李先生在地产公司任职,常年需要出差。

2023 年,他被派往佛山出差 85 天,公司住宿标准为400 元 / 天。

经合作方员工郭某介绍,李先生实际入住120 元 / 天的酒店,二人串通后,按390 元 / 天开具发票。

85 天下来,李先生报销住宿费 3 万余元,虚套差价超 2 万元。

事后此事被人举报,公司核查发现真相。

李先生却辩称自己未接触前台、不知情房价,只是疏忽大意,且已退还全部钱款,认为公司不该开除。

公司依据规章制度,将其解除劳动合同。

李先生不服,起诉公司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法院查明,房费由郭某垫付,李先生事后专门转款 3 万元,串通虚开发票、故意侵占公款事实清楚。
一审驳回其诉求,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开除合法,无需赔偿。

李先生这是把公司的信任当成了敛财的漏洞。

公司给出差住宿标准,是保障员工出行体面,不是让你拿来 “赚差价” 的福利。

120 元住店、390 元报销,明显是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本质就是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公司财物。

就算事后把钱退了,也掩盖不了主观故意。

诚信一旦破防,任何辩解都苍白无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背诚信原则,单位有权辞退且不用赔偿。

小钱莫贪、小便宜莫占。

出差报销、财务流程都是红线,碰一次,丢工作、毁信誉,得不偿失。

信任一旦碎了,再也拼不回去。

你觉得公司开除得对吗?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