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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男子的爷爷,捐了40件书画给某美术学院,包括唐伯虎,苏轼等价值连城的字画

天津,一男子的爷爷,捐了40件书画给某美术学院,包括唐伯虎,苏轼等价值连城的字画,30年后,男子发现部分字画去向不明,男子要求给个说法,但美院那边对他不理不睬,连个明确答复都没有。

康先生的爷爷一辈子爱收藏,手里攒了不少好东西。

其中光是名家书画就有40件,甚至包括唐伯虎、苏轼这些古代大家的真迹,随便拿出来一件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老爷子当年,看着文物贩子倒买倒卖老物件赚黑钱,心里特别不舒服,怕自己手里这些宝贝流到市场上被糟蹋。

他思来想去,1996年,决定把这批字画全部捐赠给当地的美术学院。

在康爷爷看来,他既是给这些文化遗产找个稳妥的归处,也能让学美术的孩子多看看真迹,长长见识。

当年捐赠的时候,双方也办了手续,这批字画正式入了美院的收藏名录。

康家老爷子心里的石头也就落了地,之后也没再过问这批字画的情况。

转眼到了2024年,距离捐赠已经过去了快30年。

康先生偶然间想起爷爷当年捐的这批字画,想着去美院看看能不能办个特展,也算是了却爷爷生前的一桩心愿。

可谁知道,他一打听才知道,当年捐赠的40件书画里,有一部分根本找不到去向了。

美院的藏品库里,查不到对应记录,展览记录里,也没见过这些东西的影子。

康先生一下子就急了,这可是爷爷当年倾尽心血收藏的宝贝,当初就是出于信任才无偿捐给了美院,怎么现在说不见就不见了?

他赶紧找到美院的相关部门,要求对方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把这些字画的去向查清楚,要么拿出字画现存的证明,要么说明这些年的流转去向。

可让他寒心的是,美院那边的态度始终含糊其辞,既没说这些字画丢了,也没说清楚到底在哪?

每次问,都是说“正在核查”,之后就没了下文。

康先生前前后后跑了好几趟,连个能拍板给答复的人都见不到,到如今这事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他还是没拿到任何明确的回复。

这事传开之后,不少人都觉得离谱,这么贵重的文物级字画,还是公益捐赠来的,美院作为接收方本该有最严格的保管和登记制度,怎么会平白无故去向不明?

就算真的有调拨、出借的情况,也该有明确的记录可查,不该让捐赠人的家属连个知情权都没有。

康先生只希望,美院能尽快给出个准信,别让老爷子当年的善意,最后落得个不清不楚的结果。

说实在的,这事搁谁身上都得闹心。

老爷子当年抱着一腔善意捐东西,没要半分好处,无非是信得过美院能把这些宝贝看护好、用在正地方。

结果30年过去,东西说没就没了,连个准话都不给,这不是寒了捐赠人的心吗?

真要是工作疏漏丢了,该追责追责,该赔偿赔偿;要是有正常的调拨出借流程,大大方方把记录拿出来给家属看,凡事总得讲个明明白白。

要是公益捐赠的财物,都能这么稀里糊涂没了下落,以后谁还敢放心捐东西?

《公益事业捐赠法》第16条规定:“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本案中,美院作为受赠方,对捐赠的字画负有法定保管义务,也有义务,向捐赠人家属告知受赠财产的管理、使用及流向情况。

拒不提供相关信息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康先生有权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美院履行信息告知义务,若确因保管不善造成藏品损毁灭失,还可主张相应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