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诺克比赛规则这样修改一下如何?
许多运动项目对比赛时间是有严格限制的,而斯诺克则基本没有时间限制,就导致出现昨夜今晨那场半决赛某一局超长耗时的情况。
为此,有两点建议:
一是对选手的击球时间做出限制。可以限制每一位选手每一局比赛的总时间,由选手自己掌握。若超时,该局判负!
或者规定每一球的击球时间,超时即由对方上手。避免有个别选手每个球都围着球桌绕来绕去、磨磨蹭蹭、反反复复的。
二是当桌面出现双方都不愿解开的“死局”,有一方又不愿重新摆球时,裁判可强行中止该局比赛、重新摆盘开球。
不过,为维护球员的既得利益,为体现比赛的公平公正,即将领先一方领先的分差带入下一局比赛中。
比如昨夜那场半决赛的第十四局就出现了“死局”,双方打了无数来来回回毫无价值的极其无聊的空耗时间的球。观众无聊、裁判无奈。
此时马克•艾伦的分数是47分,吴宜泽的分数是13分。如果将艾伦领先的34分带入下一局比赛,就比较合理。艾伦绝对不会反对重新摆盘开球!
大家以为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