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母校为何不认自己的错
男子举报自己学位证无效 校方回应
男子举报自己学位证无效 校方回应一事连日发酵,持续陷入舆论争议。事件核心争议清晰明了:是学生自身学位造假导致证书无效,还是校方工作失误错授学位,亦或是这本学位证书本就具备合法效力。目前,各方各执一词,真相亟待厘清。
首先可以确定,学子自行学位造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伪造学位证书绝非小事,此举需承担严重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将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等刑事处罚。但凡理智尚存,没有人会冒着触犯刑法的风险,主动举报自己学位无效,此举无异于自毁前程,学生自导自演造假的说法可能站不住脚。
学位无效的根源,极大概率是校方管理混乱引发的错发问题。学校作为学位授予的责任主体,理应规范审核、发放流程。如今出现证书发放与档案记录不符的漏洞,本是校方内部管理失职所致。可面对问题,校方非但没有主动正视过错、核查原委,反而一味以档案无记录为由否定学位证效力,回避自身管理疏漏,这不是母校对待学子的应有格局。
从法理与情理来看,该学位证书应当有效。学生处分期已满,符合学位授予相关条件,且是接到校方通知后正规领取证书,整个过程无任何过错。学生基于对母校的信任取得证书,十余年里凭借证书顺利就业、通过各类审核,其信赖利益理应得到保护。即便校方存在程序瑕疵、错发证书,如果是非根本性错误可通过内部补正程序解决;若错误严重需收回证书,校方也必须承担学生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母校不能用学生的人生,为自己的失职买单,正视过错、妥善解决,才是作为母校该有的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