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
这个案子一般多久会见一次?
我一般不会直接报数字。
因为刑事案件里的会见,
从来不是按次数算的。
前段时间有个案子,
人是从广西那边被抓走的。
家属急得不行。
但最先把我微信轰炸满的,
不是案情,
是衣服。
一开始我让当地买两套,
HM、UR这种,方便、快。
结果会见的时候当事人反馈:
不喜欢。
版型不舒服。
面料不舒服。
鞋也不行。
后来甚至挑到鞋,
非说想要我脚上那双耐克那种感觉。
很多人看到这会觉得矫情。
都进去了,
还挑这些?
我一开始也这么觉得。
但后来想想,
这些看起来很碎的事,
其实不是衣服的问题。
是人被关进去以后,
他还想抓住一点体面,
一点熟悉感,
一点“外面还有人在管我”的感觉。
所以那段时间,
我一边盯案情,
一边盯衣服能不能送,
不能有拉链扣子,
生活费怎么上,
快递到了没有,
里面收没收。
这些事不写在辩护词里,
但当事人记得最清楚。
所以会见从来不是打卡。
会见是手段。
有时候是稳情绪。
有时候是看办案机关节奏。
有时候是校正口供。
有时候是告诉他哪些话不能乱说。
有时候就是把这些很碎、但很重要的事接住。
有的案子,
侦查讯问很密,一周见四五次都正常。
有的案子,
进入僵持熬鹰期,
半个月见一次反而更合适。
关键不在频次,
在节点。
我全国各地都有合作团队。
生活层面的及时会见,团队可以协助。
但真正涉及案情、判断、节奏、口供的会见,
必须律师本人进去。
因为有效会见,
不是把话带进去再带出来。
是律师本人进去,
用自己的判断、语气、经验和节奏,
把人稳住,
把方向拎出来。
HM、UR、耐克这些细节,
只是一个侧面。
真正想说的是:
负责,不是刷会见次数。
而是每一次进去,
都知道自己为什么进去,
出来以后下一步怎么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