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不还,还故意弄丟,你以为这就完事了,你得赔!
4月24日,一法院报道,2026年3月河南郑州市一高三学生骑车时不慎遗失价值7700元的手机,随后该学生报警。警方查实,手机被一名女子捡到,该女子向警方承认捡到手机,但由于不知道密码解不开,直接丟进了路边草丛,致使手机没能找回来。
学生起诉该女子,要求赔偿9000元,丢失手机的同时还耽误了体育训练,体育考试被迫改期。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拾得人有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或上交的义务,不得损毁会丢弃。女子既没有联系失主和报警,又故意弄丟手机,导致学生造成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根据手机折旧价,最后判决女子赔偿学生6000元。
现在要郑重告诉那些捡到别人东西就想占为己有或者故意破坏的人,你们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会付出代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