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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一夫妇通过中介看上一套挂牌价145万的房子,但他们心理价位是125万,

四川成都,一夫妇通过中介看上一套挂牌价145万的房子,但他们心理价位是125万,中介让夫妇俩排号占个优先谈价权,后多次协商把价格谈到了126万,谁料,此时夫妇俩得知另一家中介不收中介费,就联系了这家中介,后以124.5万的价格拿下房子,原中介公司得知后不干了,认为被跳单了,直接把夫妇俩、房东,以及第二家中介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他们4万佣金,法院判了!

中介带看了几十次房,最后买家找别家中介成交,算不算跳单?

对此,法院给出的答案是:不算!

2025年初,房东冯哥有套117平米的房子想出手,标价145万,找了家叫“某硕”的中介挂牌,承诺成交后给1.75%的佣金。

某硕中介挺卖力,三个多月里领着42拨人去看房,光是薛家夫妻就带着看了9套。

薛家夫妻相中了冯哥这套房,但心里价位是125万,跟房东的底价差得远。

中介劝他们:价太低了,先排个号占个坑吧!

接着就是漫长的磨价过程。他们4月份从中介嘴里把价格砍到128万,结果因为薛妻没在场,没签成。5月又磨到126万,双方还是没谈拢。

就在这节骨眼上,薛家夫妻听说隔壁有个“某美”中介,不仅中介费便宜,还能再砍价。

两人心想,这也不算跳单吧?于是转头找了某美。

6月初,某美中介带着他俩,以124.5万的价格把冯哥的房子拿下了,只收了12000块中介费。

某硕中介知道后气坏了,觉得自己辛辛苦苦种树,别人乘凉摘果子,这是典型的白嫖房源信息!

他们一纸诉状把薛家夫妻、房东冯哥还有某美中介全告了,索要近4万块的佣金。

法庭上,双方吵得不可开交。

某硕中介表示:我们带看、谈价,前前后后忙了一百多天,价格都快谈成了,他们却把我们的劳动成果偷给别家,这不是耍无赖吗?

薛家夫妻也不干了,说我们又没签独家协议,房子信息网上都有,谁家便宜找谁家,天经地义!再说了,你们谈了半天也没谈拢啊。

法院最后的判决很有意思,直接给某硕中介泼了盆冷水。

法官的意思大概是:第一,没签独家合同,买家就有权“货比三家”。

第二,虽然带看了,但最关键的价格没谈成,中介的核心任务没完成。

第三,某美中介能用更低的价格、更少的中介费促成交易,那是人家的本事,属于正常的市场竞争。

《民法典》第963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简单点说,中介想拿钱,必须帮买卖双方把事办成。如果只是带看房、传个话,但最终没促成签约,通常不能强要报酬。

某硕中介虽然带看了、也谈了价,但最关键的成交价始终没谈拢,核心任务没完成。

且因为没签独家协议,买家有权货比三家,找更便宜的中介不算恶意绕开。

所以,法院认定这不算跳单,驳回了某硕中介的所有要求。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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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90
用户10xxx90
2026-04-23 08:10
法院判得正确,[点赞][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