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带洞的遗体,
九年八个月的追问,
一份被两次推翻的死亡认定。
谢某中53岁,在阜阳监狱转监第19天凌晨死了。
儿子谢先生去见遗体,看见头顶有个洞,身上还有伤。
一开始说是“自己病发猝死”,没查监控,也没重验尸体。
五年后家属一直闹,检察院才重新查,发现狱警连续五天把他捆着,最后判了8个月虐待罪。
到了2026年3月,检察院又改了起诉书,删掉了“猝死”那句,正式认定是“非正常死亡”。
案子被中院发回重审,现在还没开庭。
约束到底有没有直接导致死亡?
那个洞是怎么来的?当初交接档案里有没有写他有癫痫?这些都没公开说清楚。
谢先生提交的材料里,问的不是谁该坐牢,而是第一次调查为什么连监控都不调。
司法能自己改错,是好事。
但改完之后,问题还在那儿。
人没了,洞还在头顶。
